兩廣總督蔣攸銛奏聞遞送日本國難夷赴浙搭船回國摺
外观
奏聞遞送日本國難夷赴浙搭船回國 大清兩廣總督 蔣攸銛 嘉慶十八年十月十六日 1813年11月8日 |
兩廣總督臣蔣攸銛跪奏,爲遞送日本國難夷赴浙搭船回國,恭摺奏聞事。
據香山縣稟稱,本年八月十六日,據澳門西洋夷目唩嚟哆具稟,有該國夷船自呂宋國貿易回澳,附搭日本國遭風難夷三名到粵,詢問該難夷姓名,言語不通,察其服色,係屬日本國夷人,懇請發遣回國等情。當即督同藩司曾燠飭查,廣東向無赴日本國貿易商船,無從由本省遣送回國,檢查乾隆五十四年暨六十年,有日本國難夷遭風漂流至粵,經前督臣福康安、朱珪先後奏明,委員護送浙江,交乍浦同知收管,附便搭送回國在案。此次日本國難夷漂流到粵,事同一律,自應查照向辦成案,即爲資送回國,以仰副聖主懷柔遠人至意。
除按名酌予賞卹,一面照例支給口糧、行糧、菜薪銀兩,委員護送至浙,附搭便船回國,並諮明浙江撫臣查辦外,臣謹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硃批):覽。
嘉慶十八年十月十六日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