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2020年2月8日
发布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网站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