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簡化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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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新簡化字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
1960年6月4日
刊登在《文字改革》1960年11期頁4–5

各省市区教育厅(局)、文化(出版)局:

  4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推广注音識字的指示中說:“为了加速扫盲和减輕儿童学习負担,現有的汉字还必須再簡化一批,使每一字尽可能不到十笔或不超过十笔,尽可能有簡单明了的規律,使难写难认难記、容易写錯认錯記錯的字逐漸淘汰。这一任务必須依靠广大群众,广大群众对此是十分热心和有办法的。請各省市区党委指示当地有关部門在最近期間提出一批新簡化字的建議,报告中央文字改革委員会綜合整理后送中央和国务院审定。”

  继續簡化汉字关系到减輕几亿儿童和成人的学习負担,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这項工作需要由各省市区教育厅局、文化(出版)局协助进行,为此我們就征集新簡化字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近几年来各地群众創造的新簡化字,数量很大,而且还在不断增加。这些新簡化字是我們继續簡化汉字的重要依据。接通知后請卽邀集当地中小学教师、业余教育的群众教师、教育工作和出版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有关人員(如写美术字、布置展覽和刻腊紙的工作人員等),向他們充分說明进一步簡化汉字的重大意义,发动他們大力、广泛搜集目前群众中已在使用的新簡化字,卽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簡化方案”以外的簡化字。幷請你們对搜集到的新簡化字,組織座談討論,提出意見:除了同意群众創造的合用的新簡化字外,对于那些簡化得不合理,因而难以推广的新簡化字,請提出修改的意見;对那些比較常見、笔画較多、在中小学生中最易讀錯写錯、应当簡化而群众尚未簡化的字,請提出簡化的具体建議。我們希望,各省市区都能提出四百至一千个新簡化字的建議,于7月底以前报告中国文字改革委員会。

  二、根据几年来汉字簡化工作的經驗,为了做到中央指示的“使每一字尽可能不到十笔或不超过十笔,尽可能有簡单明了的規律,使难写难认难記、容易写錯认錯記錯的字逐漸淘汰”,我們提出以下的簡化意見供你們参考:

  (1)首先应該尽量利用汉字結构的形声原則。例如,肤(膚)、达(達)、迟(遲)、态(態)这一类簡化字,笔画簡单,有表音的“声符”,有表意的“义符”,易写易认易記,最受群众和儿童欢迎。采用这个办法的时候,必須注意选擇声符。第一要求笔画簡单;例如認、蘋、礎、擬、礬、犧、擁、潔等字本来就是形声字,但是声符笔画太繁,必須改換笔画簡单的声符,簡化成为认、苹、础、拟、矾、牺、拥、洁。第二要求讀音尽量正确,尽量符合普通話;例如證、戰、擔三字的声符,不但笔画太多,而且不能表达現代普通話的标准讀音,不如証、战、担正确。有些地方的簡化字以特殊的方音为根据,如广州把“意”簡化成“”,就不能被全国多数地方所接受。第三要求尽量合理,使同音的字尽量采用同一个声符;例如,拥(擁)、佣(傭)、痈(癰);艺(藝)、亿(億)、忆(憶);优(優)、忧(憂)、犹(猶)等。这样,认識一个声符就可以认識好几个字,甚至許多字,在教学上的好处是很显著的。

  (2)其次,在使用时絕不引起意义混淆的条件下,也可以考虑采用同音代替。例如,丰(豐)、干(乾)、谷(穀)、姜(薑)、丑(醜)、出(齣)、几(幾)、发(髮)、郁(鬱)、才(纔)、划(劃)、咸(鹹)等等,这些同音代替的字都沒有引起混淆,因而受到群众的欢迎。这种趋势現在各地正在发展,如付(副)、予(預)、午(舞)、笈(籍)、迂(遇)、代(戴)、井(警)等字,其中一部分已經在群众中广泛流行。依同例,如果以“仪族”代替“彝族”,以“壮族”代替“僮族”,不但可以减少笔画,而且可以避免念錯;以“刁”代“雕”,以“歹”代“逮”、以“卞”代“辯”,以“凡”代“繁”,笔画可以减少很多。同音代替不但簡化了笔画,而且减少了汉字的字数,对于减輕学习負担,縮短汉字学习时間很有好处。

  (3)以上两种簡化方法不能适用的时候,可以酌量采用以下几种办法:用原字的一部分,如开(開)、声(聲)、亏(虧)、乡(鄉)、灭(滅);会意字,如尘(塵);輪廓字,如夺(奪)、汇(匯);草书楷化,如东(東)、为(爲)、写(寫)。

  三、为了减輕儿童和成人的学习負担,生僻地名用字(包括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名的譯音汉字)应該一幷加以簡化。目前的地名用字中,有一批生僻难认的字,除当地人外多数人讀不出来或者要讀錯,这些字除作地名以外別无用处,徒然增加学习負担。好些地方已經把这些字簡化了,一般是用同音的常用字来代替,例如波阳(鄱阳)、新干(新淦)、門源(亹源)、习水(鰼水)、越西(越隽)、丰都(酆都)、玉林(鬱林)、鉄力(鉄驪)、沈阳(瀋阳)、氻阳(溧阳)、于田(于闐)、大余(大庾);也有用讀音近似的常用字來代替的,例如爱輝(璦琿)、全南(虔南)。請你們調查一下,本省(市区)还有哪些生僻地名应該簡化而尚未簡化的,一幷提出簡化的建議。此外,人名用字中也有一部分生僻字和笔画多而沒有別的用处的字,也希望你們一幷予以考虑,提出适当簡化的建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字改革委員会
196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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