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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陈丽敏等10人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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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陈丽敏等10人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09〕90号
2009年11月23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年/第34号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的提名,国务院2009年11月23日决定,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和检察长:

任命陈丽敏(女)为行政法务司司长;

任命谭伯源为经济财政司司长;

任命张国华为保安司司长;

任命张裕为社会文化司司长;

任命刘仕尧为运输工务司司长;

任命冯文庄为廉政公署廉政专员;

任命何永安为审计署审计长;

任命白英伟为警察总局局长;

任命徐礼恒为海关关长;

任命何超明为检察院检察长。

国 务 院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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