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8〕5号 2018年4月12日 发布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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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患者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是医疗管理的核心,也是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保障患者安全、减少可避免的伤害是健康服务的基本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的重要意义,将保障安全作为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围绕当前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安全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按照“预防为主,系统优化、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大力推进患者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营造人人重视患者安全、人人参与患者安全的文化氛围,有效减少医疗服务中可避免的不良事件。
二、明确患者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患者安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鼓励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患者安全工作。
(二)健全患者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实现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三)提升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实现持续改进。
(四)营造积极的医疗机构患者安全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患者安全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营造主动报告、有效沟通、从错误中学习的非惩罚性患者安全文化。
(五)减少医疗机构患者安全主要不良事件。优先改善患者身份识别、药物使用、围术期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患者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不良事件发生。
三、认真落实患者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患者安全组织管理与制度体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成立国家级、省级患者安全专家技术指导组,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作用;鼓励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患者安全工作。完善患者安全制度管理体系,制(修)订患者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并适时更新;制订落实年度患者安全目标。
(二)广泛开展患者安全教育培训。重视教育培训在患者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开展师资培训,编写教学大纲,完善课程设置,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岗前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开展以提升患者安全为核心的教育培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专业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全国性的患者安全教育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患者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机构要落实患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患者安全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医院管理的整体规划中,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将患者安全提升落到实处。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患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本部门患者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明确部门及其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四)全面落实患者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患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循医疗核心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等开展诊疗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实行全过程管理。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患者安全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能力,促进自我学习和不断改进。
(五)以多部门合作推动医院管理系统不断改进。患者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医疗机构各个部门和所有工作领域,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共同参与。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患者安全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多学科、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多层次、持续推进患者安全管理工作。
(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患者安全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产科、新生儿室、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的管理;加大对患者身份识别、用药安全、手术安全核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危急值报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院内意外伤害防范、信息系统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操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患者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
(七)着力推进患者用药安全。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者用药安全管理,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流程,实施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全程管理。加大对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抗凝药物、高警示药物、毒麻精放等重点药物类别的管理力度。积极开展用药咨询、用药教育、用药干预、药学监护、药物合理使用监测和评价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八)营造积极的医院安全文化。文化建设在患者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导向作用。医疗机构要将构建患者安全文化纳入医院发展建设总体目标,统筹规划,营造积极的患者安全文化氛围,将患者安全理念融入医务人员日常行为,引导医务人员自觉执行各项核心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患者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收集、分析和总结工作,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报告不良事件,从错误中学习,实现持续改进。对可能发生的患者安全重大不良事件要制订应急预案。
(九)鼓励患者参与患者安全活动。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针对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覆盖到患者治疗的全过程,通过健康教育提升患者的安全意识,鼓励患者关注自身安全,引导患者及家属主动咨询和报告自身情况。加强医患合作,增强医患互信,促进医患有效沟通。
(十)开展患者安全相关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开展患者安全相关循证研究,加大患者安全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和利用力度,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患者安全管理水平,为患者安全相关政策制订、实施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患者安全相关活动,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经验,开展国际合作,不断提高我国患者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各省级卫生计生委要制订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我委将适时对各地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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