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蘭州等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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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蘭州等地狀
作者:蘇轍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潁濱文鈔/04

右臣近於六月二十八日奏:以西使入界,恐必有講和請地之議,乞因此時舉蘭州及安疆、米脂等五寨地棄而與之,安邊息民,為社稷之計。見今西使已到,竊聞執政大臣,棄守之論尚未堅決。

臣竊見皇帝陛下登極以來,夏國雖屢遣使,而疆場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蓋知朝廷厭兵,是以確然不請,欲使此議發自朝廷,得以為重。朝廷深覺其意,忍而不與,情得勢窮,始來請命。今若又不許,遣其來使徒手而歸,一失此機,必為後悔。彼若點集兵馬,屯聚境上,許之則畏兵而與,不復為恩,不許則邊釁一開,禍難無已。間不容髮,正在此時,不可失也。

臣又聞昔日取蘭州及五寨地,本非先帝聖意。先帝始議取靈武,內臣李憲畏懦,不敢前去,遂以兵取蘭州;先帝始議取橫山,帥臣沈括、種諤之徒,不能遵奉聖略,遂以兵取五寨。此二者,皆由將吏不職,意欲邀功免罪,而先帝之意本則不然。其後元豐六年,夏國遣使請罪,先帝嘉其恭順,為敕邊吏,禁止侵掠。既又遣使謝恩,請復疆土。先帝仍為指揮保安軍與宥州,議立疆界。因循未定,而先帝奄棄萬國,遂以至今。由此言之,蘭州、五寨,取之則非先帝本心,棄之則出先帝遺意。今議者不深究本末,妄立堅守之議,苟避棄地之名,不度民力,不為國計,其意止欲私己自便,非社稷之利也。

臣又聞議者或謂:棄守皆不免用兵,棄則用兵必遲,守則用兵必速,遲速之間,利害不遠,若遂以地與之,恐非得計。臣聞聖人應變之機,正在遲速之際,但使事變稍緩,則吾得算已多。昔漢文、景之世,吳王濞內懷不軌,稱病不朝,積財養士,謀亂天下。文帝專務含養,置而不問,加賜几杖,恩禮日隆。濞雖包藏禍心,而仁澤浸漬,終不能發。及景帝用晁錯之謀,欲因其有罪削其郡縣。以為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則反疾而禍小,不削則反遲而禍大。削書一下,七國盡反,至使景帝發天下之兵,遣三十六將,僅而破之。議者若不究利害之淺深,較禍福之輕重,則文帝隱忍不決,近於柔仁,景帝剛斷必行,近於強毅。然而如文帝之計,禍發既遲,可以徐為備禦,稍經歲月,變故自生,以漸制之,勢無不可,雖有十濞,亦何能為。如景帝之計,禍發既速,未及旋踵,已至交兵。鋒刃既接,勝負難保,社稷之命,決於一日,雖食晁錯之肉,何益於事。今者欲棄之策,與文帝同,而欲守之謀,與景帝類。臣乞宣諭執政,欲棄者理直而禍緩,欲守者理曲而禍速。曲直遲速,孰為利害。況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後聽斷,將帥吏士,聖情未接,兵交之日,誰使效命。若其羽書遝至,勝負紛然,臨機決斷,誰任其責。惟乞聖慈以此反復深慮,早賜裁斷。無使西戎別致猖狂,棄守之議,皆不得其便,則天下幸甚。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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