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特别贡献机构和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特别贡献机构和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农外办〔2018〕14号 2018年12月10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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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特别贡献机构和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我国自1996年起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以下简称“FAO”)框架下的农业南南合作,先后向28个发展中国家派出了近1100名农业专家。在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支持下,我国专家坚持真实亲诚理念,扎根海外一线,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用中国理念和技术带动当地农业发展,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实现了“民心相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我国与FAO签署的有关协定,为肯定和鼓励对南南合作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与个人,我部与FAO共同组织了南南合作特别贡献机构和个人评选活动。按照工作作风、业务绩效、奖惩情况等评选条件,经相关单位推荐,共评选出10家南南合作特别贡献机构和35位个人(名单附后)。相关证书已由我部韩长赋部长和FAO总干事联名签署。
请各单位以适当形式和活动做好通报工作,积极开展事迹宣传,做好典型推广,形成示范效应,营造良好氛围,继续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新时期农业南南合作事业取得更大成效。
附件:1. 南南合作特别贡献机构名单
2. 南南合作特别贡献个人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特别贡献奖-厅发文1206(系统)[1]
复件 农办外〔2018〕1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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