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领域金融合作 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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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领域金融合作 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农经发〔2018〕3号
2018年5月9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领域金融合作

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农经发〔2018〕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农业产业化领域金融合作,推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导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与邮储银行信贷资金有效对接,利用邮储银行农村基层网点较多、服务“三农”能力较强的优势,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助推乡村振兴的功能作用。

(二)任务目标。通过双方合作,力争2018年实现邮储银行涉农贷款净增1000亿元以上,三年内实现10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100个农村项目的开发,授信金额达到1000亿元;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新跨越,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

二、突出合作支持的重点

(一)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生产基地、精深加工、市场营销,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开发经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互联网+农业”、物联网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开展兼并重组,扩大农产品出口,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等。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坚持以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

(三)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水、电、路、气、厂房、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技术研发、质量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示范基地软硬件发展水平,推动农业产业集群集聚。

(四)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发展。搭建政府、银行、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共同参与的平台,对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给予支持,培育建设农业特色小镇,壮大区域经济,推动兴村强县,促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深入发展。

三、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发挥好服务和指导作用

(一)推荐优质项目。了解当地农业产业化的融资需求,向邮储银行推荐需要贷款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及相关贷款项目,会同邮储银行共同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增进信息共享。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和监测,与邮储银行共享相关信息,了解邮储银行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政策,发布邮储银行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相关产品介绍,协助开展龙头企业等主体信用评定工作,为贷前调查、贷后管理、风险防控提供支持。

(三)加强政策对接。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政策、农业产业化项目等与邮储银行信贷资金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贴息、补助、担保、税费减免等政策向获得贷款的龙头企业等主体倾斜。

四、邮储银行要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

(一)优先保障金融需求。对于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龙头企业等主体和项目,优先纳入总分行级三农金融事业部客户直管名单,在信贷资源、授信政策、利率定价、业务流程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积极为龙头企业带动的上下游零售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对于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要加快办理,确保及时足额放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并允许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上下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二)创新适用信贷产品。研究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类新主体、新业态、新要素的金融需求,创新农业产业链贷款担保产品,做好“两权”抵押、市场方担保、经营性车辆按揭、渔船抵押等。在“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的框架下,丰富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的融资产品。

(三)探索特色服务模式。大力推广“1+N+X”产业链金融服务,围绕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条开展工作,实现“批零联动”;利用龙头企业的大数据资源,推进定制化线上批量业务;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专业村镇等产业集群集聚区为抓手,开展圈层式综合服务。

五、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和邮储银行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适时就有关政策、重大项目、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等进行沟通协商。

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和邮储银行各一级分行每年汇总分析上一年项目推荐、贷款投放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落实当年农业产业化领域合作工作措施,并于当年3月底前将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情况及建议等报农业农村部和邮储银行总行。

农业农村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8年5月9日

附件:农经发〔2018〕3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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