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8

化度寺無盡藏財物田宅六畜,並宜散施京城觀寺。先用修理破壞尊像堂殿橋梁,有餘入常住,不得分與私房,從貧觀寺給。仍令御史張樽與禮部侍郎崔據、京兆尹孟溫禮取元奏數,揀京城大德戒行灼然者共檢校,量事均融,處置訖奏聞。諸州長官及按察司所察錢物,以委州使準此共勾當,散配處分訖申所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