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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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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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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朝裡無人莫做官」,這句話深為有理;還有一句話:「家裡無銀莫做官」,這句話更為有理。怎見得?如今糊塗世界,好官不過多得錢而已。你若朝裡無人,家裡無銀,憑你做得上好的官,也沒有人辨得皂白。就如那守節的女子,若不是官宦人家,又沒有銀子送與官吏,也不見有什麼名色在那裡。

  如今說河南有個縣丞潘賓,居官時一文不要,又御邊有功。

  這樣一個好官,職分雖小,難得如此。做上司的原應該奏過朝廷,加升他的官職才是,竟索他銀千兩才許他保奏。可憐他這樣一個清正官員,哪裡來的銀子?怎不教人氣死!一日,包公坐赴陰牀斷事,接得一紙狀詞,正是潘賓的,告為匿忠事:居官不要一文,難道一文不值?御邊自守百雉,難道百雉無靈?

  風聞的每詐耳聾;保奏的只伸長手。陽世叩閽無路,陰間號天自鳴。上告。

  包公看罷道:「可憐可憐。潘賓果若為官清正,御邊有功,滿朝文武官員多多少少總不如你了。你在生時何不自鳴,死後卻對誰說?」潘賓道:「在生時就如啞子吃苦瓜一樣,沒有銀子送他,任你說得口酸,哪個管你三七二十一?可憐潘某生前既不得一好名,死後如何肯服!」包公道:「待我回陽奏過朝廷,當贈你一個美名,留芳青史,豈不美乎?」潘賓道:「生前榮與死後名,總是虛空。但恨那要銀子的官,在生不與我保薦,如今沒處出氣。」包公道:「有我老包在這裡,任他陰陽人等,哪有沒處出氣的!你且把要銀子的官寫下姓名與我,我自有處。」潘賓寫罷將上呈時,忽報門外有一個女子,自稱冤枉。包公道:「著她進來。」那女子進來跪下,呈上狀詞。告為匿節事:夫作沙場鬼,從來未睹洞房花燭;妾作劍鋒魂,終身只想萬里長城。男未婚,女不嫁,四十歲自刎而死。節不施,坊未建,微魂何所倚托?紅顏之薄命難甘,污吏之不法宜正。合行自呈,不嫌露體。上告。

  包公看畢道:「好個節女,如何官府不旌獎她?」女子道:「妾姓方氏,因丈夫死於邊疆,未曾婚嫁。妻不願改嫁二夫,直到四十二歲,無以度日,自刎身亡。府縣官貪賄,無奈妾家貧,默默而死,不與我標一個好名,故此含冤求仲」包公道:「你且說府縣官的名姓來,我自有處。」女子說罷,包公援筆批道:審得:立忠立節,乃人生大行;表忠表節,尤朝廷大典。職係本處正官,為之舉奏可也,乃一匿其忠,請操之孤魂何忍?一匿其節,紅顏之薄命堪憐。風渺渺兮含哀,月皎皎兮在天。忠節合行旌賞;貪污候用刑法。

  批完道:「你們二人且出去,待我啟奏陽間天子、陰府玉皇上帝,叫你們忠臣節女自有享福之處,那些貪污的官員,叫他們有一日自然有吃苦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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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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