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05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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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0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2年12月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72 頁 | |
修正水陸地圖審查條例第十條,本為概括的規定,違反同條例第七條、第八條之禁止事項,仍應查明內容,如有合於刑法第一百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及二、三兩項或一百十四條至一百十七條所載情形,自可適用各該條規定,分別處斷,但并應注意軍機防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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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2年12月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72 頁 | |
修正水陸地圖審查條例第十條,本為概括的規定,違反同條例第七條、第八條之禁止事項,仍應查明內容,如有合於刑法第一百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及二、三兩項或一百十四條至一百十七條所載情形,自可適用各該條規定,分別處斷,但并應注意軍機防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