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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8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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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8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18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18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02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就大赦條例頒行前之初判,覆判審不應更正而更正,其判決顯屬違法,應依非常上訴程序,予以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