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86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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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28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4年6月1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11 頁 | |
檢察官援用地方管轄法條起訴,第一審審判開始後,變更起訴法條,改引初級管轄法條處斷,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八條法意,不得認為變更起訴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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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4年6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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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援用地方管轄法條起訴,第一審審判開始後,變更起訴法條,改引初級管轄法條處斷,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八條法意,不得認為變更起訴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