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5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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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4年11月2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64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 條 ( 24.01.01 )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01 條 ( 24.01.01 ) |
查刑法第四十一條之易科罰金,如判決主文內漏未記載,而因被告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等關係,執行顯有困難時,被告及檢察官均有聲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