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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5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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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5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35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5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11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64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 條 ( 24.01.01 )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0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查刑法第四十一條之易科罰金,如判決主文內漏未記載,而因被告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等關係,執行顯有困難時,被告及檢察官均有聲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