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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2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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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2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42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42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2月1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19 頁

相關法條:破產法 第 83、92 條 ( 24.07.17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破產管理人,依破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本應受法院監督,該管理人依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應得監督人同意之行為,在監查人未選出以前,倘法院因該管理人之呈請,認為有急須處理之情形,得本其監督權之作用,酌量核定,以促破產程序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