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字第1481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1480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48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482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4月2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65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295、326、335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兼理司法之縣政府,遇提起自訴之案件,有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五條第一款情形者,得逕依公訴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