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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3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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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3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3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3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7年6月1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8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外國私人將有永租權之土地,移轉於中國人,如其設定之初,確有買賣性質,則受移轉之中國人,自可准其為所有權移轉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