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58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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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5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7年7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96 頁 | |
礦業法第一百十一條所追繳之相當代價,不扣除工資、運費及其他一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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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7年7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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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第一百十一條所追繳之相當代價,不扣除工資、運費及其他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