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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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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7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白晝侵入住宅行竊,在刑律有效時期,係屬加重竊盜罪,於刑法施行以前,起訴權既未因刑律上時效歸於消滅,則自刑法施行後,關於論罪及計算時效,均應依刑法辦理(參照院字第二十八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