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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8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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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8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8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8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0年5月2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76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502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二條及第四百九十五條第五款之特別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之當事人兩造經合法傳喚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自得依該條逕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