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9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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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81 頁 | |
查保證金原為聲請具保而設,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八十四條核定,沒入保證金時,應認為包括具保處分之範圍,如有不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八條之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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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9年1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81 頁 | |
查保證金原為聲請具保而設,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八十四條核定,沒入保證金時,應認為包括具保處分之範圍,如有不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八條之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