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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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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2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月2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8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查保證金原為聲請具保而設,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八十四條核定,沒入保證金時,應認為包括具保處分之範圍,如有不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八條之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