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336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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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3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1年5月2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020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 條 ( 24.01.01 ) |
四川各縣糧食監察委員會委員,應認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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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1年5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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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 條 ( 24.01.01 ) |
四川各縣糧食監察委員會委員,應認為刑法上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