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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49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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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49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49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49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0年4月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19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926 條 ( 19.12.26 )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 1 條 ( 19.02.10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民法物權編施行前已提起告找之訴者,不適用民法物權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