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0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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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70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70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70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3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1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各種人民團體之會員、職員,若無系統關係或利害衝突,法條上亦無限制明文,自得兼任,其兼兩地團體會員者,同時并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