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36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3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 |
現任官吏當選民營實業公司董監事雖非無效,但如充任此項董監事,以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即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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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 |
現任官吏當選民營實業公司董監事雖非無效,但如充任此項董監事,以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即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