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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7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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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6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70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407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62 頁
相關法條:印花稅法 第 18 條 ( 37.04.03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舊印花稅法第十八條之罰鍰,不得援用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予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