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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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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注
又名:呂覽注
作者:髙誘  東漢
舊本題〔秦〕呂不韋撰,考《史記·文信侯列傳》,實其賓客之所集也。太史公《自序》又稱「不韋遷蜀,世傳《呂覽》」,考《序意篇》,稱「維秦八年,歲在涒灘」,是時不韋未遷蜀,故自高誘以下,皆不用後說,蓋史駁文耳。《漢書·藝文志》載《呂氏春秋》二十六篇,今本凡十二紀,八覽,六論。紀所統子目六十一,覽所統子目六十三,論所統子目三十六,實一百六十篇,《漢志》蓋舉其綱也。其十二紀,即《禮記》之《月令》,顧以十二月割為十二篇,每篇之後,各間他文四篇。惟夏令多言樂,秋令多言兵,似乎有義,其餘則絕不可曉,先儒無說,莫之詳矣。又每紀皆附四篇,而《季冬紀》獨五篇,末一篇標識年月,題曰《序意》,為十二紀之總論,殆所謂紀者猶內篇,而覽與論者為外篇、雜篇歟?唐劉知幾作《史通》內、外篇,而《自序》一篇亦在《內篇》之末,《外篇》之前,蓋其例也。不韋固小人,而是書較諸子之言,獨為醇正,大抵以儒為主,而參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與孔子、曾子之言。其他如論音則引《樂記》,論鑄劍則引《考工記》,雖不著篇名,而其文可案。所引莊、列之言,皆不取其放誕恣肆者;墨翟之言,不取其非儒、明鬼者;而縱橫之術、刑名之說,一無及焉。其持論頗為不苟,論者鄙其為人,因不甚重其書,非公論也。自漢以來,注者惟高誘一家,訓詁簡質,於引證顛舛之處,如《制樂篇》稱成湯之時穀生於庭,則據書序以駁之;稱南子為釐夫人,則據《論語》、《左傳》以駁之;稱西門豹在魏襄王時,則據《魏世家》、《孟子》以駁之;稱晉襄公伐陸渾,稱楚成王慢晉文公,則皆據《左傳》以駁之;稱顏闔對魯莊公,則據《魯世家》以駁之;稱衛逐獻公立公子黚,則據《左傳》、《衛世家》以駁之;皆不蹈注家附會之失。然如稱魏文侯虜齊侯,獻之天子,傳無其事,不知誘何以不糾。其謂梅伯說鬼侯之女好,妲己以為不好,因而見醢;謂白乙丙、孟明皆蹇叔子;謂甯戚扣角所歌乃《碩鼠》之詩;謂公孫龍為魏人,並不著所出,亦不知其何所據。又共伯得乎共首及張毅、單豹事,均出《莊子》,乃於共伯事則曰不知其出何書,於張毅、單豹事則引班固《幽通賦》,竟未見《漆園》之書,亦為可異。若其注五世之廟曰逸書,則梅賾偽本尚未出。引《詩》「庶姜孽孽」作䡾䡾,「鼉鼓逢逢」作𩐨𩐨,則經師異本。均不足為失也。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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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部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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覽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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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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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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