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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義/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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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於此言神者,明八卦運動、變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神則無物妙萬物而為言者。明雷疾風行,火炎水潤,莫不自然相與為變化,故能萬物既成也。

[疏]正義曰:「神也者」至「成萬物也」。此一節別明八卦生成之用。八卦運動,萬物變化,應時不失,無所不成,莫有使之然者,而求其真宰,無有遠近,了無晦跡,不知所以然而然,況之曰神也。然則神也者,非物妙萬物而為言者,神既範圍天地,故此之下不復別言乾坤,直舉六子以明神之功用。

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疏]正義曰:鼓動萬物者,莫疾乎震,震象雷也。橈散萬物者,莫疾乎巽,巽象風也。乾燥萬物者,莫乎離,離象火也。光說萬物者,莫說乎兌,兌象澤也。潤濕萬物者,莫潤乎坎,坎象水也。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艮東北方之卦也。故水火雖不相入而相逮,及雷風雖相薄而不相悖逆,山澤雖相懸而能通氣,然後能行變化而盡成萬物也。艮不言山,獨舉卦名者,動橈燥潤之功,是雷風水火,至於終始萬物,於山義為微,故言艮而不言山也。上章言「水火不相入」,此言「水火相逮」者,既不相入,又不相及,則無成物之功,明性雖不相入而氣相逮及也。上言「雷風相薄」,此言「不相悖」者,二象俱動,動若相薄,而相悖逆則相傷害,亦無成物之功,明雖相薄而不相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