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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集 (四部叢刊本)/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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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 嘉祐集 卷第五
宋 蘇洵 撰 景無錫孫氏小綠天藏景宋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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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集卷第五

            趙郡蘇洵

  衡論下

   養才

夫人之所爲有可勉強者有不可勉強者喣喣然而爲仁孑孑然

而爲義不食片言以爲信不見小利以爲廉雖古之所謂仁與義

與信與廉者不止若是而天下之人亦不曰是非仁人是非義人

是非信人是非廉人此則無諸巳而可勉強以到者也在朝廷而

百官肅在邊鄙而四夷懼坐之於繁劇紛擾之中而不亂投之於

羽檄奔走之地而不惑爲吏而爲吏爲將而爲將若是者非天之

所與性之所有不可勉強而能也道與德可勉以進也才不可強

揠以進也今有二人焉一人善揖讓一人善𮪍射則人未有不以

揖讓賢於𮪍射矣然而揖讓者未必善𮪍射而𮪍射者捨其弓以

揖讓於其間則未必失容何哉才難強而道易勉也吾觀丗之用

人好以可勉強之道與德而如之不可勉強之才之上而曰我貴

賢賤能是以道與德未足以化人而才有遺焉然而爲此者亦有

由矣有才者而不能爲衆人所勉強者耳何則竒傑之士常好自

負踈雋傲誕不事繩檢徃徃冐法律觸刑禁呌號驩呼以發其一

時之樂而不顧其禍嗜利酗酒使氣傲物志氣一發則倜然逺去

不可羈束以禮法然及其一旦翻然而悟折節而不爲此以留意

於嚮所謂道與德可勉強者則何病不至柰何以樸𣙙小道加諸

其上哉夫其不肯䂓䂓以事禮法而必自縱以爲此者乃上之人

之過也古之養竒傑也任之以權尊之以爵厚之以禄重之以恩

責之以措置天下之務而易其平居自縱之心而聲色耳目之欲

又巳極於外故不待放恣而後爲樂今則不然竒傑無赤寸之柄

位一命之爵食斗升之禄者過半彼又安得不越法逾禮而自快

邪我又安可急之以法使不得泰然自縱邪今我繩之以法亦巳

急矣急之而不巳而隨之以刑則彼有北走胡南走越耳噫無事

之時旣不能養及其不幸一旦有𫟪境之患繁亂難治之事而後

優詔以召之豐爵重禄以結之則彼巳憾矣夫彼固非純忠者也

又安肯黙然於窮困無用之地而巳邪周公之時天下號爲至治

四夷巳臣服卿大夫士巳稱職當是時雖有竒傑無所復用而其

禮法風俗尤復細密舉朝廷舉四海之人無不遵蹈而其八議之

中猶有曰議能者況當今天下未甚至治四夷未盡臣服卿大夫

士未皆稱職禮法風俗又非細密如周之盛時而竒傑之士復有

困於簿書米鹽間者則反可不議其能而恕之乎所冝哀其才而

貰其過無使為刀筆吏所困則庶乎盡其才矣或曰竒傑之士有

過得以免則天下之人孰不自謂竒傑而欲免其過者是終亦潰

法亂敎耳曰是則然矣然而竒傑之所爲必挺然出於衆人之上

茍指其巳成之功以暁天下俾得以贖其過而其未有功者則委

之以難治之事而責其成績則天下之人不敢自謂竒傑而眞竒

傑者出矣

   申法

古之法簡今之法繁簡者不便於今而繁者不便於古非今之法

(⿱艹石)古之法而今之時不若古之時也先王之作法也莫不欲服

民之心服民之心必得其情情然邪而罪亦然則固入吾法矣而

民之情又不皆如其罪之輕重大小是以先王忿其幸而哀其無

辜故法舉其略而吏制其詳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則以著于法使

民知天子之不欲我殺人傷人耳(⿱艹石)其輕重出入求其情而服其

心者則以屬吏任吏而不任法故其法簡今則不然吏姦矣不若

古之良民媮矣不若古之淳吏姦則以喜怒制其輕重而出入之

或至於無藝民媮則吏雖以情出入而彼得執其罪之大小以爲

辭故今之法𡣳悉委備不執千一左右前後四顧而不可逃是以

輕重其罪出入其情皆可以求之法吏不奉法輒以舉劾任法而

不任吏故其法繁古之法若方書論其大槩而増損劑量則以屬

醫者使之視人之疾而參以己意今之法若鬻屨旣爲其大者又

爲其次者又爲其小者以求合天下之足故其繁簡則殊而求民

之情以服其心則一也然則今之法不劣於古矣而用法者尚不

能無弊何則律令之所禁畫一明備雖婦人孺子皆知畏避而其

間有習於犯禁而遂不改者舉天下皆知之而未甞怪也先王欲

杜天下之欺也爲之度以一天下之長短爲之量以齊天下之多

寡爲之權衡以信天下之輕重故度量權衡法必資之官資之官

而後天下同今也庶民之家刻木比竹繩絲縋石以爲之冨商豪

賈内以大出以小齊人適楚不知其孰爲斗孰爲斛持東家之尺

而挍之西鄰則若十指然此舉天下皆知之而未甞怪者一也先

王惡竒貨之蕩民且哀夫微物之不能遂其生也故禁民採珠貝

惡夫物之僞而假眞且重費也故禁民麋金以爲塗飾今也採珠

貝之民溢於海濵麋金之工肩摩於列肆此又舉天下皆知之而

未甞怪者二也先王患賤之凌貴而下之僣上也故冠服器皿皆

以爵列爲等差長短大小莫不有制今也工商之家曳紈錦服珠

玉一人之身循其首以至足而犯法者十九此又舉天下皆知之

而未甞怪者三也先王懼天下之吏負縣官之勢以侵劫齊民也

故使市之坐賈視時百物之貴賤而録之旬輒以上百以百聞千

以千聞以待官吏之私儥十則損三三則損一以間以備縣官之

公糴今也吏之私儥而從縣官公糴之法民曰公家之取於民也

固如是是吏與縣官斂怨于下此又舉天下皆知之而未甞怪者

回也先王不欲人之擅天下之利也故仕則不商商則有罰不仕

而商商則有征是民之商不免征而吏之啇又加以罰今也吏之

商旣幸而不罰又從而不征資之以縣官公糴之法負之以縣官

之徒載之以縣官之舟𨵿防不譏津梁不呵然則爲吏而商誠可

樂也民將安所措手此又舉天下皆知之而未甞怪者五也若此

之𩔖不可以悉數天下之人耳習目熟以爲當然憲官法吏目擊

其事亦恬而不問夫法者天子之法也決明禁之而人明犯之是

不有天子之法也衰丗之事也而議者皆以爲今之弊不過吏胥

骩法以爲姦而吾以爲吏胥之姦由此五者始今有盜白晝持挺

入室而主人不知之禁則踰垣穿穴之徒必且相告而恣行於其

家其必先治此五者而後詰吏胥之姦可也

   議法

古者以仁義行法律後丗以法律行仁義夫三代之盛王其敎化

之本出於學校蔓延於天下而形見於禮樂下之民𬒳其風化循

循翼翼務爲仁義以求避法律之所禁故其法律雖不用而其所

禁亦不爲不行於其間下而至於漢唐其敎化不足以動民而一

於法律故其民懼法律之及其身亦或相勉爲仁義唐之初大臣

房杜輩爲刑統毫氂輕重明辨别白附以仁義無所阿曲不知周

公之刑何以易此但不能先使民務爲仁義使法律之所禁不用

而自行如三代時然要其終亦能使民勉爲仁義而其所以不若

三代者則有由矣政之失非法之罪也是以宋有天下因而循之

變其節目而存其大體比閭小吏奉之以公則老姦大猾束手請

死不可漏略然而獄訟常病多盗賊常病衆則亦有由矣法之公

而吏之私也夫舉公法而𭔃之私吏猶且若此而況法律之間又

不能無失其何以爲治今夫天子之子弟卿大夫與其子弟皆天

子之所優異者有罪而使與甿𨽻並笞而偕戮則大臣無恥而朝

廷輕故有贖焉以全其肌膚而厲其節故贖金者朝廷之體也所

以自尊也非與其有罪也夫刑者必痛之而後人畏焉罰者不能

痛之必困之而後人懲焉今也大辟之誅輸一石之金而免貴人

近戚之家一石之金不可勝數是雖使朝殺一人而輸一石之金

暮殺一人而輸一石之金金不可盡身不可困況以其官而除其

罪則一石之金又不皆輸焉是恣其殺人也且不笞不戮彼巳幸

矣而贖之又輕是啓姦也夫罪固有疑今有人或誣以殺人而不

能自明者有誠殺人而官不能折以實者是皆不可以誠殺人之

法坐由是有減罪之律當死而流使彼爲不能自明者邪去死而

得流刑巳酷矣使彼爲誠殺人者邪流而不死刑已寛矣是失實

也故有啓姦之舋則上之人常幸而下之人雖死而常無告有失

實之弊則無辜者多怨而僥倖者易以免今欲刑不知重赦不加

多獨於法律之間變其一端而能使不啓姦不失實其莫若重贖

然則重贖之說何如曰古者五刑之尤輕者止於墨而墨之罰百

鍰逆而數之極於大辟而大辟之罰千鍰此穆王之罰也周公之

時則又重於此然千鍰之重亦巳當今三百七十斤有竒矣方今

大辟之贖不能當其三分之一古者以之赦疑罪而不及公族今

也貴人近戚皆贖而疑罪不與記曰公族有死罪致刑于甸人雖

君命宥不聽今欲貴人近戚之刑舉從于此則非所以自尊之道

故莫若使得與疑罪皆重贖且彼雖號爲冨強苟數犯法而數重

困於贖金之間則不能不斂手畏法彼罪疑者雖或非其辜而法

亦不至殘漬其肌體若其有罪則法雖不刑而彼固亦已困於贖

金矣夫使有罪者不免於困而無辜者不至陷於笞戮一舉而兩

利斯智者之爲也

   兵制

三代之時舉天下之民皆兵也兵民之分自秦漢如三代之時間

有諸侯抗天子之命矣未聞有卒伍叫呼衡行者也秦漢以來諸

侯之患不減於三代而御卒伍者乃如蓄虎豹圏檻一鈌咆勃四

出其故何也三代之兵耕而食蠶而衣故勞勞則善心生秦漢以

來所謂兵者皆坐而衣食於縣官故驕驕則無所不爲三代之兵

皆齊民老㓜相養疾病相救出相禮讓入相慈孝有憂相弔有喜

相慶其風俗優柔而和易故其兵畏法而自重秦漢以來號齊民

者比之三代則旣巳薄矣況其所謂兵者乃其齊民之中尤爲凶

悍桀黠者也故常慢法而自弃夫民耕而食蠶而衣雖不幸而不

給猶不我咎也今謂之曰爾母耕爾母蠶爲我兵吾衣食爾他日

一不充其欲彼將曰嚮謂我母耕母蠶今而不我給也然則怨從

是起矣夫以有善心之民畏法自重而不我咎欲其爲亂不可得

也旣驕矣又慢法而自弃以怨其上欲其不爲亂亦不可得也且

夫天下之地不加於三代天下之民衣食乎其中者又不减於三

代平居無事占軍籍畜妻子而仰給於斯民者則徧天下不知其

數柰何民之不日剥月割以至於流亡而無告也其患始於廢井

田開阡陌一壞而不可復收故雖有明君賢臣焦思極慮而求以

救其弊卒不過開屯田置府兵使之無事則耕而食耳嗚呼屯田

府兵其利旣不足以及天下而後丗之君又不能循而守之以至

於廢陵夷及於五代燕帥劉守光又從而爲之黥面𣵀手之制天

下遂以爲常法使之判然不得與齊民齒故其人益復自弃視齊

民如越人矣太祖旣受命懲唐季五代之亂聚重兵京師而邊境

亦不曰無備損節度之權而藩鎭亦不曰無威周與漢唐邦鎭之

兵強秦之郡縣之兵弱兵強故末大不掉兵弱故天下孤睽周與

漢唐則過而秦則不及得其中者惟吾宋也雖然置帥之方則逺

過於前代而制兵之術吾猶有疑焉何者自漢迄唐或開屯田或

置府兵使之無事則耕而食而民猶且不勝其弊今屯田蓋無幾

而府兵亦巳廢欲民之豐阜勢不可也國家治平日乆民之趨於

農者日益衆而天下無萊田矣以此觀之謂期民冝如生三代之

盛時而乃戚戚嗟嗟無終歳之畜者兵食奪之也三代井田雖三

尺童子知其不可復雖然依倣古制漸而圖之則亦庶乎其可也

方今天下之田在官者惟二職分也籍没也職分之田募民耕之

斂其租之半而歸諸吏籍没則鬻之否則募民耕之斂其租之半

而歸諸公職分之田徧於天下自四京以降至於大藩鎭多至四

十頃下及一縣亦能千畝籍没之田不知其數今可勿復鬻然後

量給其所募之民家三百畝以爲率前之斂其半者今可損之三

分而取一以歸諸吏與公使之家出一夫爲兵其不欲者聽其歸

田而他募謂之新軍母黥其面毋𣵀其手毋拘之營三時縱之一

時集之授之器械敎之戰法而擇其技之精者以爲長在野督其

耕在陣督其戰則其人皆良農也皆精兵也夫籍没之田旣不復

鬻則歳益多田益多則新軍益衆而嚮所謂仰給於斯民者雖有

廢疾死亡可勿復𥙷如此數十年則天下之兵新軍居十九而皆

力田不事他業則其人必純固朴厚無呌呼衡行之憂而斯民不

復知有餽餉供億之勞矣或曰昔者斂其半今三分而取一其無

乃薄於吏與公乎曰古者公卿大夫之有田也以爲禄而其取之

亦不過什一今吏旣禄矣給之田則巳甚矣況三分而取一則不

旣優矣乎民之田不幸而籍没非官之所待以爲富也三分而取

一不猶愈於無乎且不如是則彼不勝爲兵故也或曰古者什一

而稅取之薄故民勝爲兵今三分而取一可乎曰古者一家之中

一人爲正卒其餘爲羡卒田與追胥竭作今家止一夫爲兵況諸

古則爲逸故雖取之差重而無害此與周制稍甸縣都役少輕而

稅十二無異也夫民家出一夫而得安坐以食數百畝之田征繇

科斂不及其門然則彼亦優爲之矣

   田制

古之稅重乎今之稅重乎周公之制園𢋨二十而稅一近郊十一

逺郊二十而三稍甸縣都皆無過十二漆林之征二十而五蓋周

之盛時其尤重者至四分而取一其次者乃五而取一然後以次

而輕始至於十一而又有輕者也今之稅雖不啻十一然而使縣

官無急征無撗斂則亦未至乎四而取一與五而取一之爲多也

是今之稅與周之稅輕重之相去無幾也雖然當周之時天下之

民歌舞以樂其上之盛德而吾之民反慼慼不樂常若擢䈥剥膚

以供億其上周之稅如此吾之稅亦如此而其民之哀樂何如此

之相逺也其所以然者蓋有由矣周之時用井田井田廢田非耕

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資於冨民富民之家地大

業廣阡陌連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驅役視以奴僕安坐四

顧指麾於其問而役屬之民夏爲之耨秋爲之穫無有一人違其

節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巳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

者十人是以田主日累其半以至於冨強耕者日食其半以至於

窮餓而無告夫使耕者至於窮餓而不耕不穫者坐而食富強之

利猶且不可而況富強之民輸租於縣官而不免於怨嘆嗟慣何

則彼以其半而供縣官之稅不若周之民以其全力而供其上之

稅也周之十一以其全力而供十一之稅也使以其半供十一之

稅猶用十二之稅然也況今之稅又非特止於十一而巳則冝乎

其怨嘆嗟憤之不免也噫貧民耕而不免於飢富民坐而飽以嬉

又不免於怨其弊皆起於廢井田井田復則貧民有田以耕榖食

粟米不分於富民可以無飢富民不得多占田以錮貧民其勢不

耕則無所得食以地之全力供縣官之稅又可以無怨是以天下

之士爭言復井田旣又有言者曰奪冨民之田以與無田之民則

富民不伏此必生亂如乗大亂之後土曠而人稀可以一舉而就

髙祖之滅秦光武之承漢可爲而不爲以是爲恨吾又以爲不然

今雖使富民皆奉其田而歸諸公乞爲井田其勢亦不可得何則

井田之制九夫爲井井間有溝四井爲一邑四邑爲丘四丘爲甸

甸方八里旁加一里爲一成成間有洫其地百井而方十里四甸

爲縣四縣爲都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爲一同同間有澮其地

萬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間爲澮者一爲洫者百爲溝者萬旣爲井

田又必兼備溝洫溝洫之制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

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

路萬夫之地蓋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間爲出爲路者一爲澮爲道

者九爲洫爲涂者百爲溝爲畛者千爲遂爲徑者萬此二者非塞

谿壑平澗谷夷丘陵破墳墓壞廬舎徙城郭易疆壠不可爲也縱

使能盡得平原廣野而遂䂓畫於其中亦當驅天下之人竭天下

之糧窮數百年專力於此不治他事而後可以望天下之地盡爲

井田盡爲溝洫巳而又爲民作屋廬於其中以安其居而後可吁

亦巳迂矣井田成而民之死其骨巳朽矣古者井田之興其必始

於唐虞之丗乎非唐虞之丗則周之丗無以成井田唐虞啓之至

於夏商稍稍葺治至周而大備周公承之因遂申定其制度䟽整

其疆界非一日而遽能如此也其所由來者漸矣夫井田雖不可

爲而其實便於今今誠有能爲近井田者而用之則亦可以蘇民

矣乎聞之董生曰井田雖難卒行冝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

名田之說蓋出於此而後丗未有行者非以不便民也懼民不肯

損其田以入吾法而遂因此以爲變也孔光何武曰吏民名田無

過一十頃期盡三年而犯者没入官夫三十頃之田周民三十夫

之田也縱不能盡如周制一人而兼三十夫之田亦巳過矣而期

之三年是又迫蹙平民使自壞其業非人情難用吾欲少爲之限

而不禁其田甞巳過吾限者但使後之人不敢多占田以過吾限

耳要之數世富者之子孫或不能保其地以復於貧而彼甞巳過

吾限者散而入於他人矣或者子孫出而分之以爲幾矣如此則

富民所占者少而餘地多餘地多則貧民易取以爲業不為人所

役屬各食其地之全利利不分於人而樂輸於官夫端坐於朝廷

下令於天下不驚民不動衆不用井田之制而獲井田之利雖周

之井田何以逺過於此哉


嘉祐集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