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風變節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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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風變節判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2

甲鼓琴,春叩商,秋叩角。樂正科愆時失律。訴云:能回風變節。

八風從律,氣必順時,五音迭奏,和則變節,絲桐之妙苟極,寒暑之應或隨。甲務以相宜,因而牙動。和飯牛之唱,白露乍結於東郊;授舞鶴之聲,青陽忽生於南呂。鼓能氣至,藝與天同,且異反常之妖,何傷應感而起。惡夫典樂,曾是濫科。涼風徐動於鄭奏,遽雲失節;寒穀倘移於鄒律,何以加刑。克葉之薰,無令寘棘。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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