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年7月27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27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2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浙政〔200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嘉县的七都镇、桥下镇中央涂居委会,温州市瓯海区的临江镇、藤桥镇、上戍乡、双潮乡、岙底乡和梧埏镇的前网、鱼鳞浃、上田、划龙桥4个村,温州市龙湾区蒲州镇的蒲州、上蒲州2个村划入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区人民政府驻墨池坊。

二、将瑞安市塘下镇的上涂、西一、中星、东门、埭头、石坦、屿门、邱宅、东溪、东成10个村和前冈、后冈2个居委会,瓯海区的永中镇、天河镇、沙城镇、灵昆镇划入龙湾区。龙湾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状元镇迁至永中镇。

三、将瑞安市的丽岙镇、仙岩镇划入瓯海区。瓯海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兴海路迁至娄桥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