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晋升孙松璞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的命令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国务院关于晋升孙松璞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3〕116号 2003年11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晋升孙松璞同志
海关副总监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3〕116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松璞由一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海关副总监关衔。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 |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