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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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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01〕94号
2001年12月1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

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领导成员及秘书长如下:

主    席:刘 淇  北京市市长

执 行 主 席:袁伟民  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

常务副主席:刘敬民  北京市副市长

副 主 席:李志坚  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于再清  体育总局副局长、国际奥委会委员

      段世杰  体育总局副局长

      蒋效愚  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 茅  北京市副市长

秘  书  长:王 伟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委会成员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奥委会、北京市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经组委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由组委会主席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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