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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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
国办函〔2007〕26号
2007年3月3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

国办函〔2007〕26号

人口计生委:

你委《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请示》(国人口发〔2007〕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如下: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鹿心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苟仲文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易小准  商务部副部长

蒋作君  卫生部副部长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李干杰  环保总局副局长

王莉莉  广电总局纪检组长

张为民  统计局副局长

惠鲁生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高鸿宾  扶贫办副主任

洪天慧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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