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2〕3号
2022年1月12日
发布机关: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委网站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