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的通知 办博发〔2021〕6号 2021年4月14日 发布机关: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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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的通知
办博发〔2021〕6号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标准编制质量,增强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适用性,帮助广大标准化工作者熟练掌握和运用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明确了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和标准制修订各个阶段工作有关要求,并提供了一系列标准材料模板,供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标准起草人员、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标委)、有关专家参考使用。
该手册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是新增提交项目建议申请的程序和要求。鼓励各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需求主动研究和申请新项目,扩大标准供给范围,逐步健全文物保护标准体系。二是优化内审会设置。把内审会时间由征求意见阶段之后调整到之前,增强参会人员代表性,争取提前发现并解决标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奠定良好基础。三是优化征求意见工作。扩大征求意见范围,除了原有的征求意见渠道外,还要向文标委全体委员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四是细化内审、预审、全体委员审查等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环节的审查重点,提高标准审查质量。
请各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学习手册,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手册试用期1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发送至邮箱kejichu5679@126.com。
附件下载:
附件: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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