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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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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字〔2021〕66号
2021年8月31日
发布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林草局网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字〔20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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