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烟草行业“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烟草行业“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 国烟法〔2018〕174号 2018年9月3日 发布机关:烟草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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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组织开展
全国烟草行业“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79号)要求,现将烟草行业“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有关要求,检查行业各直属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宣传先进,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推动烟草行业“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烟草行业“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括:普法规划制定、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情况;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与行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普法重点内容宣传情况;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普法责任制建设、“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等情况;法治文化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法治观念、法治行为等普法成效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等内容。
三、检查标准
行业各直属单位要对照《全国烟草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标准,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评分表同本单位自查报告一并报国家局、总公司。
四、步骤安排
(一)自查。2018年9月,行业各直属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自查,做到全覆盖。9月25日前,请行业各直属单位将自查报告报国家局、总公司。报告要客观全面总结“七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有具体的事例和数据;谈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的篇幅,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1/2。可将检查评估中发现的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对某一问题做的专题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同时要对本单位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人选进行评估考察,待全国普法办有关通知正式印发后报国家局、总公司。
(二)抽查和总结。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国家局、总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督导小组,对部分直属单位及所属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后,将根据抽查情况、问卷调查结果和行业各直属单位自查报告等,对“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报告后通报全行业。同时对工作先进的单位、个人以及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行业各级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列上日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并作出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联系,保证检查督导有序进行。
(三)注重工作实效。检查工作要动真格、讲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国家局法规司联系人:谢海;电话:010-63606763;电子邮件:xiehai@tobacco.gov.cn。
附件:全国烟草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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