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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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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的公告
第三九四号
2020年12月23日
发布机关: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九四号

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要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开具纸质收费票据,电子票据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当事人可通过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http://pjonline.cnipa.gov.cn/)及支付宝、微信的电子票夹小程序查询并下载电子票据。

三、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当事人办理退费等相关业务,应当使用新版请求类表格,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100011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附件2:14001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23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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