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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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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0〕37号
2020年4月23日
发布机关: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0〕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吸纳就业的重要意义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和稳定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稳定和扩大就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水平,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知识产权服务业也是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吸纳就业,特别是吸纳知识分子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配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及当地有关政策的落实,把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特别是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作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要深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调研,宣讲国家和地方相关扶助政策,了解并帮助解决机构遇到的困难。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立足职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稳定和扩大就业措施。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稳定就业;推进“先上岗、再考证”,鼓励符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先行到专利代理机构就业,从事检索、咨询、翻译、研究、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撑等工作,同步加强业务学习,充分利用考试和资格优惠政策尽早获取职业资格;在举办专利代理师资格考前培训时,减免应届毕业生各项培训费用等措施。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政策的宣传推介

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方式,面向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迅速启动吸纳就业政策的宣讲引导工作,使服务机构充分认识到稳定和扩大就业不仅是履行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社会责任,更是自身发展的重要基础,从而积极主动抓住吸纳高素质人才的机遇。要组织本地区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获得中央财政引导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资的服务机构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吸纳就业;要联系高校有关部门,在专场招聘会中,有针对性地吸纳获得优秀学生、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和具有各类专长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队伍素质。

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人才供需对接

要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和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政策专题介绍,积极推介知识产权服务业良好发展前景,吸引有志之士加入本行业;要加强与本地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对接本地重点高校,充分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季,组织本地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信息、运营、认证等服务机构,协同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地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业。

五、抓好组织落实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位。请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推出的措施及实施情况报送我局运用促进司。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重要成果要及时总结上报。11月30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及吸纳就业人数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我局运用促进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我局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扬。

特此通知。

附件:各省(区、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人数统计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运用促进司 高芸 刘洲东 010—62083921 62083618 dailiguanli@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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