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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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2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于2000年12月4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郑筱萸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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