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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報酬及費用支給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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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報酬及費用支給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中華民國 81 年 7 月 17 日 制定7條
中華民國 81 年 8 月 3 日公布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769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7 條
中華民國 86 年 5 月 31 日 修正第1, 2, 4, 7條
增訂第2之1條
中華民國 86 年 6 月 18 日公布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138400號令公布修正第 1、2、4、7 條條文;並增訂第 2-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4 年 5 月 20 日 廢止8條
中華民國 94 年 5 月 27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79731號令公布廢止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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