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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刪卜易/26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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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刪卜易
歸魂遊魂章第又二十六
 

遊魂卦爲各宮之第七卦,如乾宮中之火地晉,坤宮中之水天需。

歸魂卦爲各宮之第八卦,如乾宮中之火天大有,坤宮中之水地比。

古以遊魂行千里,我行此事而欲久者,遊魂而不能久,心無定向,遷改不常。占身命無安家樂業之所,占行人遊徧他鄕。占出行,行無定止。占家宅,遷變不常,占墳塋,亡靈不能安妥。

野鶴曰:須以用神爲主,然後以此參之,若捨用神執此而斷者,謬也。

古以歸魂不出疆,諸事拘泥不行,與遊魂卦相反而斷之,可也。

野鶴曰:亦須以用神爲主。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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