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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8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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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82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98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984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孀婦改嫁未得主婚人同意祗得請求撤銷尚不得謂無婚姻關係亦不得謂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