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演論/譯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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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一 察變 |
一、譯事三難:信、達、雅。求其信已大難矣,顧信矣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海通已來,象寄之才,隨地多有,而任取一書,責其與於斯二者則已寡矣。其故在淺嘗,一也;偏至,二也;辨之者少,三也。今是書所言,本五十年來西人新得之學,又為作者晚出之書。譯文取明深義,故詞句之間,時有所傎到附益,不斤斤於字比句次,而意義則不倍本文。題曰達恉,不云筆譯,取便發揮,實非正法。什法師則有云:「學我者病。」來者方多,幸勿以是書為口實也。
一、西文句中名物字,多隨舉隨釋,如中文之旁支,後乃遙接前文,足意成句。故西文句法,少者二三字,多者數十百言。假令仿此為譯,則恐必不可通,而刪削取徑,又恐意義有漏。此在譯者將全文神理,融會於心,則下筆抒詞,自然互備。至原文詞理本深,難於共喻,則當前後引襯,以顯其意。凡此經營,皆以為達,為達即所以為信也。
一、《易》曰:「修辭立誠。」子曰:「辭達而已。」又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三曰乃文章正軌,亦即為譯事楷模。故信達而外,求其爾雅,此不僅期以行遠已耳。實則精理微言,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則求達難。往往抑義就詞,毫釐千里。審擇於斯二者之間,夫固有所不得已也,豈釣奇哉!不佞此譯,頗貽艱深文陋之譏,實則刻意求顯,不過如是。又原書論說,多本名數格致,及一切疇人之學,倘於之數者向未問津,雖作者同國之人,言語相通,仍多未喻,矧夫出以重譯也耶!
一、新理踵出,名目紛繁,索之中文,渺不可得,即有牽合,終嫌參差,譯者遇此,獨有自具衡量,即義定名。顧其事有甚難者,即如此書上卷《導言》十餘篇,乃因正論理深,先敷淺說。僕始翻「卮言」,而錢唐夏穗卿曾佑,病其濫惡,謂內典原有此種,可名「懸談」。及桐城吳丈摯父汝綸見之,又謂卮言既成濫詞,懸談亦沿釋氏,均非能自樹立者所為,不如用諸子舊例,隨篇標目為佳。穗卿又謂如此則篇自為文,於原書建立一本之義稍晦。而懸談、懸疏諸名,懸者玄也,乃會撮精旨之言,與此不合,必不可用。於是乃依其原目,質譯導言,而分注吳之篇目於下,取便閱者。此以見定名之難,雖欲避生吞活剝之誚,有不可得者矣。他如物競、天擇、儲能、效實諸名,皆由我始。一名之立,旬月踟躕。我罪我知,是存明哲。
一、原書多論希臘以來學派,凡所標舉,皆當時名碩。流風緒論,泰西二千年之人心民智繫焉,講西學者所不可不知也。茲於篇末,略載諸公生世事業,粗備學者知人論世之資。
一、窮理與從政相同,皆貴集思廣益。今遇原文所論,與他書有異同者,輒就譾陋所知,列入後案,以資參考。間亦附以己見,取《詩》稱嚶求,《易》言麗澤之義。是非然否,以俟公論,不敢固也。如日標高揭己,則失不佞懷鉛握槧,辛苦迻譯之本心矣。
一、是編之譯,本理學西書,翻轉不易,固取此書,日與同學諸子相課。迨書成,吳丈摯甫見而好之,斧落徽引,匡益實多。顧惟探賾叩寂之學,非當務之所亟,不願問世也。而稿經新會梁任公、沔陽盧木齋諸君借鈔,皆勸早日付梓,木齋郵示介弟慎之於鄂,亦謂宜公海內,遂災棗梨,猶非不佞意也。劇訖寄津覆斠,乃為發例言,並識緣起如是云。
光緒二十四年歲在戊戌四月二十二日
嚴復識於天津尊疑學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