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玄贊/卷006
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六(本)
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經「佛欲重宣此義(至)有一大宅」。
贊曰:下頌。總有一百六十五頌,分之為二:初八十四行半頌頌前法喻,後「告舍利弗汝諸人等皆是吾子我即是父」下有八十行半頌,是第三大段,勸信解於此經、欣當成之佛智。初中有三:初六十五頌半頌上喻說,次十八行頌頌上合說,後一行頌頌前結說。以是因緣十方諦求更無餘乘,除佛方便是也。初六十五頌半頌喻說中分二:初五十三行半頌喻昔權,後十二行頌喻今實。初文分四:初半頌頌三界佛有喻,第二有三十二頌半頌五趣危亡喻,第三有十四頌見設權方喻,第四有六頌頌依言勉難喻。初喻長行有六,今但頌二:一家主,一宅相。前云多有田宅,「此中有一大宅」者,三釋如前。
經「其宅久故(至)基陛頹毀」。
贊曰:第二三十二頌半五趣危亡喻中長行有四,今分為三:初三頌宅宇危朽,次半頌人眾甚多,後二十九頌諸方災起;不頌第四眾子遊居。宅宇危朽中分二:七句通明三界五蘊無常,五句別明色身無常、無我、不淨、空義。「宅久故」者,竪而論之識蘊無始念念生滅,猶如幻事,名為久故。橫而論之亦成頓弊,非漸漸滅。「弊」者敗也壞也。「堂舍高危」者,色蘊無常,以舍替閣高必易傾、危必不安,猶如聚沫不堅實故。「柱根摧朽」者,行蘊無常念念遷謝,業盡都死故名摧朽。「摧」者折倒朽毀壞也,如芭蕉故。「梁棟傾斜」者,受蘊無常,既失正受何可安哉?如浮泡故。「基陛隤毀」者,亦即行蘊業思名基陛,以安命根之柱故也。「隤」者墜下,「毀」者壞也。行攝法多,業果二別,故開為二句。
經「牆壁圮坼(至)雜穢充遍」。
贊曰:「牆壁圮坼」者,想蘊無常。「圮」音父美反,毀也覆也。「坼」音恥格反,裂也。《玉篇》「分也」。已上七句,合明三界五蘊無常,隨應有處皆如是故。已下五句別明色身無常等義,三句無常、一句無我、一句不淨,由此三義是故成空。「泥塗」喻肉。《切韻》「塗,鞔覆也」。「阤」者隤也毀落也。「阤」音池爾反。《說文》「奮衣作褫」。《切韻》「山崩曰陊」。《玉篇》「折薪隨其木理作阤」。或有為「褫」,不知所從。今應為「阤」。《廣雅》「[(毤-八+ㄙ)-毛+ㄆ]也」。《方言》「壞也」。《說文》「山崩曰阤」。或為「陊」。「覆苫」喻皮膚聊亂而且墜。《爾雅》「白蓋謂之苫」。編白蓋為之覆屋曰苫。「椽梠」者,「梠」音力舉反,桷端木,今謂雀梠。「差」音楚宜、楚佳二反。「脫」音徒活反,又吐活反。喻骨節、筋脈相連無常。椽既差矣,骨節無常;雀梠亦脫,筋脈無常。《瑜伽》第十九引經頌言「有城骨為墉, 筋肉而塗飾, 其中有貪恚, 慢覆所任持。」
慈氏釋言城謂八識,骨充塼石,筋代繩絍,肉當塗鞔,形骸為墉周匝圍繞。此城中有四種惡法之所任持,二是在家起,謂貪與瞋,二是外道起,謂慢與覆。在家由著欲,惡行相應,於正法中尚不信受,況能修善?設有勸說,反生瞋恚。外道恃惡說法而生憍慢,不能自然趣三寶所;三寶往化彼,由覆故尚不悔過發露諸惡,況能信解修諸善法?二種心城尚不能入,況能取為已有?《涅槃》亦言「是身如城,血肉筋骨皮裹其上,手足以為却敵樓櫓,目為竅孔,頭為殿堂,心王處中,故以肉為泥塗、皮為覆苫、骨筋為椽梠。」以上色身無常之法。「周障屈曲」者,「障」音之尚反,《說文》「障隔也,蕃隔曰障」。《玉篇》「之讓、之楊二反。有作璋,擁塞隔界也」。此喻無我。宅中周匝有障,屈曲難越。明知無我,若有我者純一無曲,亦無障故。「雜穢充遍」喻不淨也。若欲界身三十六物所充滿故。由此三義故亦成空。
經「有五百人止住其中」。
贊曰:頌人眾甚多。
經「鵄梟鵰鷲(至)交橫馳走」。
贊曰。下第三段有二十九頌,諸方災起,分三:初十七頌半總明虫鬼交加變怪之相,次十頌半別明虫鬼叢雜紛起所由,後有一頌結成上難。總明變怪即是總辨十煩惱相,別明紛起即是別明三界惑相。長行災起唯說火焚,今加虫鬼說諸惡相,欲令眾生厭怖深故,如三毒等毀責之故立種種名。初中分三:初有六頌明怪鳥毒虫稍遲鈍故,喻貪等五;次十頌明靈神異鬼稍捷利故,喻於五見;後一頌半通結此二。初中復二:五頌半別明,半頌結之。初文分五:初半頌喻貪;一頌半喻瞋;一頌喻癡;一頌喻疑;一頌半喻慢。此初二也。此中配屬無別教文,但行相相應即義相配,順古且然。論本不釋理未必爾,義符順故未必不然。貪愛有四:一現有愛,二後有愛,三貪喜俱行愛,四彼彼喜樂愛。皆據別行相,以現可見故。「鷲梟鵄鵰」如次配上品四愛,「烏鵲鳩鴿」如次配下品四愛。或性鈍貪、現怪貪、大力貪、動身貪、非法貪、發語貪、卑下貪、多婬貪,如次配八。八鳥多貪,故以為喻。瞋喻有十一:一蚖,音愚袁反,又五丸反。依《遺教經》,黑短蛇也。《漢書》「玄蚖」,韋昭解曰:「玄,黑;蚖,蜥蜴也」。崔豹「蛇醫也,大者長三尺,其色玄紺,善魅人。蠑蚖、蜥蜴、蝘蜓、守宮,四種別名。」《玉篇》「蛇醫也。在舍為守宮,在澤為蝘蜒。」准此《遺教》應言「黑蚖」。錯為「蛇」字。今解蚖有二:一蜥蜴,二黑短蛇。故《遺教經》言「睡蛇既出乃可安眠」,故彼不錯,但名黑蚖非蠑蚖也。有為「黿」,愚袁反,謂是水虫惡性之物。理亦不然。彼為「黿」字非此「蚖」故。二蛇,自餘凡蛇也。三蝮,蝮蛇也。《爾雅》「蝮蚖博三寸,首大如擘,江准以南謂虺為蝮,有牙最毒,鼻上有針。一名反鼻蛇,色如綬文,文間有鬣,大者七八尺,螫手則斷手。嶺南多有。」四蝎。五蜈蚣。《字林》「蝍蛆甚能制蛇」。綠身赤足者良;黃足者不堪用,人多炙之令赤非真。六蚰蜒。江南大者即蜈蚣。七守宮。山東云「[虫*束][虫*(不/見)]」,陜以西謂壁宮,以血塗女人臂,必有私情洗之不落,可以守宮。亦云在石為蜥蜴,在澤為蝘蜓,在舍為守宮,通名蠑蚖,八百足。九鼬。余救反。《切韻》「虫名,似鼠作鼬;獸名,似猿作貁」。《玉篇》「貁,似貍,搏鼠」,與《切韻》別。「鼬,似鼫啖鼠」,亦呼為鼪鼠。由此經本有作「鼬」作「貁」。依《字林》作「狖」,古文作「雖」非但余救反,亦余季反,建平名也。《山海經》「鬲山多蜼」,郭璞云:「似獼猴,面大,蒼黑色,尾長四五尺,似獺尾,頭有兩岐。天雨即自倒懸於樹以尾塞鼻。江東養之捕鼠,為物捷健。」《爾雅》「蜼仰鼻而長尾」。今依《切韻》作「貁」字。此乃猿類,狀如狗形,此非惡性,故不取之。應作「鼬」字,與貁同,去聲呼,乃是黃[要/曰]之儔,性能傷殺,其形小也。依古文作「蜼」。若依《玉篇》作「[豸*由]」。依《字林》作「狖」。有作「狖」,不知所從。十貍。野猫也。應作「貍」。無「狸」字。《說文》云「從豸、里聲」。十一鼷鼠。《說文》「小鼠」。《玉篇》「有螫毒,食人及鳥獸,雖至盡不知亦不痛。」《春秋》所云「食郊牛角者」,今謂甘口鼠,此等多毒故以喻瞋。瞋之別相緣十事生: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妬,九宿習,十他見。總瞋為一、別行為十,合配十一。隨煩惱中忿恨等五名「諸惡虫輩」,逢緣生起名「交橫馳走」。又猛利瞋、被惱瞋、報怨瞋、現相瞋、害毒瞋、不斷瞋、嫉妬瞋、煩惋瞋、私切瞋、損殺瞋、潛計瞋,如次配之。「交橫馳走」,結上瞋也。
經「尿屎臭處(至)而集其上」。
贊曰:此喻於癡。三十六物如尿屎等,癡增上故寶著其身,如蜣蜋虫集其惡處不覺不淨,耽迷生死愚於三際,起七九種故名諸虫,類非一故,如《瑜伽》第九說。「臭處」者,不可愛樂、可厭賤皂。「臭」謂惡氣。「處」音昌與反,息也,謂惡氣息。《切韻》又云「鵄恕反」。《玉篇》「居也,止也」。既作去音,便惡處所。
經「狐狼野干(至)骨肉狼藉」。
贊曰:此喻疑也。「狐」音扈都反。《玉篇》「妖獸,鬼所乘」。狐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後,死必守丘。野干,色青黃如狗,群行夜鳴,聲如狼,能緣木巢於危巖高木。狐形稍大,野干形小,而兩形相類大小有殊,故《禪經》云「見一野狐,又見野干」。狼可知矣。此疑三寶三世三界,故說三獸。「咀」音慈呂反,又鋤呂反。「嚼」音在爵反。《玉篇》「咀,唅也、味也、唶也」。或為「齟」字。「嚼」,噬也、噍也、茹也。唅之名咀,噬之名嚼。以足躡履名踐蹋。斷筋骨名[齒*齊]。傷皮肉名齧。「[齒*齊]」音在諸反,甞至齒作嚌。不知「[齒*齊]」字所從,恐錯為「[齒*齊]」,應作「[齒*來]」齧,齧挽曰[齒*齊]。其[齒*齊]有作截音,未詳。「齧」音五結反。「噬」齩也。多噬為齧,至齒為嚌,由此骨肉遂致狼藉。疑發於口如咀嚼,心疑諦理如踐蹋,疑苦集之軟法如[齒*齊]甞至齒,疑滅道之堅法如齧傷皮肉,因此生死之尸狼藉擾攘。
經「由是群狗(至)變狀如是」。
贊曰:初一頌半喻慢,後半頌結之。慢有七九名群狗,多因疑生故名由是。「搏」擊打也。「撮」持取也。「搏」音補各反,手擊也。《玉篇》「拍也、捬也」。「撮」音子活反,手取也。《釋名》「撮,卒也,謂暫卒取之」。《玉篇》「與四圭曰撮同」,謂三指撮也。手把作「攥」,子括反,今非彼義。高舉陵他名搏,望他順已名撮,卑劣慢不如於他如飢羸,闕小悕望故。心雖高而悚慄名障惶,觸緒事生名處處,心恒不足如求食,皆卑慢相。心慢蔑他名鬪諍,身起慢相名摣。「摣」音側加反,《釋名》「摣,叉也」,謂五指俱往叉取。《玉篇》「五指捉擊也、把也」。《切韻》「以指按作戲」。「掣」音尺制反。《字書》「牽也」。《玉篇》「引而縱之」。又尺析反,曳也,謂五指捉曳。指按而曳撦攞引縱,或復向前而咬名摣,卑身就他故。向後而挽名掣,我慢却偃踞故。有作「[齒*(虎-儿+且)]」字,《說文》「齒不正也」,非此義。語起慢言名啀齜嘷吠,聚露脣齒名啀齜,出聲大吼名嘷吠。「啀」音五佳反,犬鬪也。「齜」音士佳反,齒不正作齜[齒*(虎-儿+且)],開口見齒作齜啀。又不知「喍」字所出。皐者熊虎聲,《玉篇》「咆也」。「咆」鳴也。「若哭作號」,結其舍恐怖變狀如是。
經「處處皆有(至)食噉人肉」。
贊曰。下十頌明靈神異鬼喻於五見。分五:初三頌半喻邪見,二頌半喻戒取,一頌半喻身見,半頌喻見取,兩頌喻邊見。初中分二:一頌總喻邪見自體,二頌半喻差別行相。此初也。「魑」刃知反,「魅」美祕反。《說文》、《玉篇》「老物精也」。《通俗文》「山澤怪謂之魑魅」。張平子《西京賦》云「山神,虎形,名魑。澤神,猪頭人形有尾,名魅」。「魍」音文兩反。「魎」音良獎反。《通俗文》「木石變怪名魍魎」。《春秋》及《玉篇》云「水神也」。添夜叉、惡鬼,總有五類。喻邪見緣、撥五門緣、撥五法心心所等有五行相,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見。損傷善法、毀壞良田,無所不生名處處有。損害逾廣,如噉人肉。
經「毒虫之屬(至)各自藏護」。
贊曰:下二頌半差別行相。中分二:初一頌明由邪見生鈍煩惱亦由煩惱復生邪見,後一頌半明由邪見生諸惡見及不善行。所餘煩惱名為虫獸。「孚」音撫夫反,信也。《玉篇》「姥伏也,卵孚也、生也」。《通俗文》「匹付反,卵化曰孚」。《廣雅》「孚,生也」。《方言》「鷄伏卵而未孚是也」。「乳」音濡主反,又而遇反。《蒼頡篇》、《玉篇》「乳謂養子也」。「生」雖平、去二音,應從平音。《玉篇》「生產進也,生養造也。因物造變謂之生」,產亦生也。鳥養卵名孚,獸養子名乳。由邪見故長諸煩惱如孚乳,生諸煩惱如產生,逐撥五門之邪見。煩惱別別生長名各藏護。藏護者資養義。或諸煩惱虫獸之屬,生長邪見名自藏護等。
經「夜叉競來(至)甚可怖畏」。
贊曰:明由邪見生諸惡見及不善行。諸惡見等如夜叉,日日增長名競來。因起煩惱更生惡行名爭取食。食是資長義,故惡身行滿名食既飽。邪見轉多名惡心轉熾,遂形於語名鬪諍聲。三業惡行邪見所增,損害彌多名甚可畏。故由邪見生三惡行,非由邪見親發身語,因勢遠生故作是說。
經「鳩槃荼鬼(至)縱逸嬉戲」。
贊曰:下二頌半喻戒取。中分二:初一頌半喻總行相,後一頌喻別行相。此初也。然諸古師先無正文多取小乘以解戒相,今依新文大乘義解,學者應知。「鳩盤荼」者可怖畏鬼,此喻戒取。重執隨順諸見戒生,不緣餘法,如踞土埵。《字林》「蹲,坐虛也」。「踞」音居御反,垂足實坐,倚也亦蹲也。「埵」音丁果反,小土聚隅也、堅土也。《玉篇》「丁戈反,小塊累也,亦堅土也、堁也」。有作「堆」音,聚土也。非也。若單執戒為勝因生取,名離地一尺;執順戒之禁為勝因生取,名二尺。或執為勝,如一尺;更執為因,如二尺。戒取必須具此二相,不爾是邪見所攝。不須別配上界二取,不說餘惑通上界故。雖執欣求出世滅果,去生人天名往,還沈惡道名返,常沈生死、虛功苦行名遊行,執為最勝乖背正道名縱逸,執為正因染著生死名嬉戲。
經「捉狗兩足(至)怖狗自樂」。
贊曰:別明行相也。外道所求涅槃解脫非真勝法。生死可惡喻如於狗,得彼戒禁猶如兩足,涅槃因故,如足戒禁別故稱兩。或執為勝、為因名兩。堅著戒禁如捉狗足,執行順己如撲足倒。「撲」音蒲角反,倒也。《通俗文》「爭倒曰撲」。有作「朴」,音普卜反,打也。《玉篇》「擊也、手搏也」。今非此義,亦非「朴」字。宣揚苦行及彼涅槃以示眾生,如令失聲。執著若戒若禁能到涅槃,如以狗足加狗之頸。以此安處而修苦行以求涅槃,義同怖弄於狗耽翫不捨,雖苦謂樂,以娛己情故名自樂。
經「復有諸鬼(至)叫呼求食」。
贊曰:此喻身見。俱生身見無始恒行,故名長大。分別起者與不善性無慚愧俱,喻如裸形。裸是露義,無羞恥故。無明所覆名黑,迷無正理名瘦。堅執五蘊曾不暫輟,名常住中。諸煩惱因之而起,我語取因此而生,名發惡聲。處處廣起我見滋長,如叫求食。
經「復有諸鬼其咽如針」。
贊曰:喻見取也。其頭如山、咽喉極小如針許大,不堪受食;見取亦爾,執自見等為因為勝謂大如山,不受他見如針極小。
經「復有諸鬼(至)或復噉狗」。
贊曰:下二頌喻邊見,分二:初頌喻總行相,後頌喻別行相。此初也。「首如牛頭」,頭有二角,一邊見中含常、斷故。常、斷必依我見後起,如依牛頭有二角故。「或食人肉」喻斷見也,損害善深由執斷故,全不肯脩如食人肉。「或復噉狗」喻常見也,不妨善生損害淺故猶如噉狗。
經「頭髮蓬亂(至)叫喚馳走」。
贊曰。喻別行相也。因此邊見生六十二見中四十七見,如髮蓬亂。因此見故共諸外道互相非斥,如殘害兇險。外道妄見名兇險,故兇惡險阻也。無正教食及正理水以資長故,如飢渴所逼。內心既爾,外發聲計著如叫喚,身急隨之行如馳走。
經「夜叉餓鬼(至)恐畏無量」。
贊曰:此結成也。外道起煩惱虛妄顛倒故,如夜叉餓鬼。在俗起煩惱耽著無知故,如諸惡鳥獸。牒上所明,由起彼故不達正理。貧無智慧如飢急,在俗遍生、老、病、死四位。處處遇惡緣以惑生,如飢急四向。外道不得正視涅槃因門,妄行苦行而觀正理,如看窓牖,不正行故。如是諸難恐畏無量,略說苦惑。諸難尚爾,況諸惡業理喻何窮。「闚」有作「窺」,小視也。凡相竊視,南楚謂之窺。
經「是朽故宅(至)其焰俱熾」。
贊曰。下十頌半別明虫鬼叢雜紛起所由。有三:初二頌明主在無災、主無災起,次一頌明由火焚蕩宅宇崩摧,後七頌半屬此紛披虫鬼擾攘。此初文也。「屬」音之欲反,屬謂由屬。意說菩薩因位在宅,及成佛已在世利物,生死煩惱災難便息。佛入涅槃,菩薩隱沒物益寢息,生死煩惱災難遂生。亦由主在宅中嚴治脩織勗勵子息,災難不生;主若離家無人脩飾,既無勗勵子息放逸、災起宅崩。故三界宅,由佛若在災難不生,由佛若無災難斯起,故言屬于一人,喻佛菩薩也。不由外道唯由佛法,故言一人。又「屬」音時燭反,屬謂攝屬。三界皆是佛之所有,說佛為主,並屬佛故。「其人近出」,入涅槃隱,離三界生,名為近出,如宅無主。「忽然火起」喻諸煩惱損敗身器,如火損舍。應為「屬」字。無端而有,名忽然火起。從生至死觸途皆起,名四面一時。因此發生無量惡業,名焰俱熾。
經「棟梁椽柱(至)牆壁崩倒」。
贊曰。由火焚蕩宅宇崩摧。「棟梁」者受蘊。「椽」者骨節是色蘊。「柱」是行蘊。「爆聲」者喻生苦。「爆」音博教反,火深烈也。又普駁反,《說文》「灼也」,謂披散起。《玉篇》「補角、蒲角、頗角三反,灼也、熱也」。亦為「曝」字,憤起也。古作「[暴*皮]」「曝」二形同。「震裂」者喻老苦。震者驚擗之義,老苦在身如雷驚擗,甚可怖故。或為「振」字。「摧折」喻病苦,摧殘身命衰折盛壯。「墮落」喻死苦,壞壽命故。生老病死并柱,合是行蘊無常。於三蘊後、想蘊之前明四相者,欲明生等遍五蘊故。「牆壁崩倒」喻於想蘊內外無常。上來受、色、行、想四蘊無常,在識宅有。前文已明宅中火起,總說五蘊有生、老、病、死,無常敗壞深可厭患。
問:
宅中災難俱是煩惱,何故或說為火、或說為虫鬼耶?
答:
燒迫身心喻之於火,無知損害譬之虫鬼。欲令驚怖厭深,所以種種為喻。識為所依,喻之於宅;煩惱依起,故譬火虫。四蘊俱是能依,故說由火摧落,不說虫鬼亦依火遊。
經「諸鬼神等(至)不能自出」。
贊曰。下七頌半屬此紛披虫鬼擾攘。有三:一頌半喻欲界災,三頌半喻色界災,二頌半喻無色界災。此初也。「諸鬼神等」者,喻欲界出家外道、在家俗人。眾苦所逼遂揚聲大叫等者,等取虫獸。故《十地論》云:「外道知生、老、病、死,生厭故揚聲大叫。」今通在家。又在家起貪等鬪諍,外道起諸見鬪諍。「揚聲大叫」此為總句。由起貪等性鈍煩惱,如鵰鷲等;由起諸見疾利煩惱,如鳩盤荼等。此為別句。雖苦所逼揚聲大叫。在家俗人癡愛故生惱,出家外道以苦欲捨苦,此皆名為周慞惶怖不能自出。「周慞」者怱恾驚懼也。又為「章」字。「周」流也,周流周遍驚懼不安之狀。下有惶怖應為周章,由下悶走已為周章。此應為「慞」,體亦即怖惶。「怖」者驚懼,故惶悚怖怕也。此依初揚聲大叫解。若依後解,在俗及外道起利鈍惑常鬪諍故,以此怱遽於生死、驚忙於旦夕,豈知惑火以焚燒、虫鬼毒之傷害而求出離者也。設欲求出,無方自得。
經「惡獸毒虫(至)亦住其中」。
贊曰:下三頌半喻色界災。有三:一頌喻俗人外道俱生彼界,一頌喻雖有淨定折伏煩惱煩惱還起,一頌半喻雖求離欲執彼為勝煩惱復生。此初也。色界定深猶如孔穴。在俗生彼如虫竄之。外道鬼生,故言亦住。「竄」音七亂反,逃也。《玉篇》「藏,蔽也」。
經「薄福德故(至)飲血噉肉」。
贊曰:此喻雖有淨定折伏煩惱煩惱還起。聖人有淨定煩惱不生;彼雖有淨定無真福慧,名薄福德,更為貪、癡、慢、疑、身、邊見等煩惱所燒,名為火逼。不能斷滅此等煩惱,仍起見取互相非斥,名相殘害。執自勝道如飲血,緣見細故。起戒取堅執如噉肉,緣事麁故。「噉」音土敢反,食也。或作「啖」音屯敢反。
經「野干之屬(至)四面充塞」。
贊曰:雖求離欲執彼為勝,煩惱復生也。「野干」者,欲界疑。「之屬」者,所餘煩惱。「並已死」者,先伏斷故。由取定為勝,起色界中愛、見、慢、疑等種種煩惱,名大惡獸。此展轉增長,如競來食噉。惑火既炎,燒炙彌廣,因定生惑不可愛樂如臭烟。臭烟繁欝名[火*蓬][火*勃]。「[火*蓬]」音薄紅反。唯有「蓬峰」二字,氣如蓬亂。應為「蓬」字。有作「熢」字。依《玉篇》即熢火之熢,亦無蓬音。「[火*勃]」音蒲沒反,大也、盛也。若塵起作「[土*孛]」。火香作「馞」。今之臭氣馞馞如蓬繁亂,或氣臭大勃起如蓬。有作「[火*孛]」字,不知所出。遍四定生,無一處非有,如四面充塞。
經「蜈蚣蚰蜒(至)隨取而食」。
贊曰。下二頌半喻無色界災。初一頌半喻下三地惑,後一頌喻生有頂地惑。此初也。「蜈蚣」等類喻彼凡夫,為下色界惑火所燒,求生無色如走出穴生下三處。「鳩盤荼鬼」喻彼外道。外道多執二上地以為涅槃。撥諸凡夫不執以為殊勝涅槃,因凡起惑如鬼見虫隨取而食。食者資長義,隨逐彼生惑更增故。
經「又諸餓鬼(至)周章悶走」。
贊曰:此喻有頂煩惱。生彼外道名為餓鬼。三有頂故,名頭上。煩惱更生,名火然。無正教食、法水充濟,名飢渴。煩惱所逼,如熱惱。恒不安處,名周章。周章是周流義。還淪五趣,名悶走。有本為「障」是惶怖義。上來說喻,意令厭怖種種變名,智者應悉。
經「其宅如是(至)眾難非一」。
贊曰:此文第三結成上難。難既眾多,不能具述。「眾」音有二:職隆、之仲二反。
經「是時宅主在門外立」。
贊曰:下第三大段有十四頌,見設權方喻。長行有四,此中亦爾。初三頌見苦悲生喻,次五頌示大不悕喻,次三頌思方拔濟喻,後三頌正說三乘喻。初文有二:初二頌頌見苦,後一頌頌悲生。見苦中初二句喻佛出三界,次一頌半喻更聞眾生處難所悲之事。此初文也。「主」者,親也、上也、典也、領也、守也。門有二種:一教門,二行門。佛住果中出因門外,即是位居妙理,亦是理出教門一乘門也,故言門外。由長行言「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今言在外立,有四義:一住待之狀,待子出宅故;二將行之貌,將行入救故名為立;三立者不行之相,待機熟而垂濟,故未即行;四立者起成之義,眾生在生死,未起未成佛如坐,佛已起而成,故立也。
經「聞有人言(至)歡娛樂著」。
贊曰:此喻聞眾生處難。前長行云「長者見是大火」,〈方便品〉云「我以佛眼觀」,今言聞者有二義:一自、他影彰,不但自見眾生沒苦,亦聞他三世佛所傳說親、疎相顯。二眼覩苦生,親故名見,法待機濟,疎故與聞名。無始已來放縱馳流,起煩惱分別,名先因遊戲。受三界苦果,名來入此宅。從無始來因惑、業故感於識等,背理乖真義名來入。入者處義,非先出故今始名入。彼修解脫分即名為出,良為不修故名為入。三乘種姓未發現行,設發大心退求小果,名稚小。「稚」音直利反,幼弱也。愚癡所蔽,名無知。於此苦果放逸六情,名歡娛。貪染諸境,名樂著。
經「長者聞已(至)令無燒害」。
贊曰:此頌悲生喻。入宅救之悲生名驚。隨順生死,名入火宅。由此入故後亦與子同時方出,循環赴救不顧其難,名宜救濟,應時濟故。
經「告喻諸子(至)相續不斷」。
贊曰:下五頌喻示大不悕。有二:初四頌密示眾苦以授大乘,後一頌無怖取大。初復有二:初一頌半總告惑、苦還生,後二頌半別告惡處令厭。此初也。「說眾患難」者,宅壞火災、虫鬼紛擾。「惡鬼」者外道諸見。「毒虫」者白衣餘惑。此二為緣,所生一切煩惱災火連綿不息。「蔓莚」者連續之貌。有解上去、下平呼,既如草蔓,亦如莚廗之長也。或為「延」,如草蔓延長連續不斷。或「蔓」亡怨反。「莚」餘戰反。《西京賦》云「其形蔓莚」。《廣雅》「蔓,長也。莚,遍也」,二皆去聲呼之,如野火連綿勢長不斷絕之義。因宅火生,名火蔓莚。因火宅壞,名苦。次第相續不絕,此意顯示因惑生苦。緣生之中無明、行後,有識等五。愛、取、有後,有生、老死。因苦生惑生死相續無斷絕期。觸、受後,有愛、取。老死後,還有無明,故說生死名為輪轉。
經「毒蛇蚖蝮(至)況復大火」。
贊曰:此別告也。「毒蛇」等瞋也。「夜叉」惡業也。「鳩槃荼」戒取也。「野干」疑也。「狗」慢也。「鵰鷲」貪愛也。「百足之屬」如是等種種煩惱也。既乏法食,飢渴故生惱,惱急紛披甚可怖畏。「覩其惑相」此是苦難極惡處所,已不可樂,況大火因所感燒之果宅,晝夜煎迫,何可貪哉。或復如是煩惱、虫鬼擾攘,惡相苦已難處,況此乃是損害燒煮。今後世中災難大火不作此解,虫鬼即火,何所差別?難處有二義:一難可安處,《詩》云「莫我遑處」,處,居也、安也。二苦難處所。
經「諸子無知(至)嬉戲不已」。
贊曰:此一頌無悕取大。
經「是時長者(至)益我愁惱」。
贊曰:下第三段有三頌,思方拔濟喻。有二:初一頌轉益悲生,後二頌正思拔濟。此初也。眾生受苦煩惱增長,轉益菩薩之悲心也。
經「今此舍宅(至)設諸方便」。
贊曰:正思拔濟也。「妉」者樂著。「湎」者醉亂嬉戲縱逸。餘意可知。「妉」「媅」皆丁含反,愛樂也。翫著作「耽」。三字皆得。「湎」音無兗反,亦嗜著也、亂也。古文「[酉*面]」。有作「媔」「愐」,不知所從。「[酉*面]」《說文》「妉於酒也」。
經「告諸子等(至)妙寶好車」。
贊曰。下第四段三頌,正說三乘喻。分三:一頌總告許車,一頌陳車在外,一頌說車所從。此初也。
經「羊車鹿車(至)汝等出來」。
贊曰:陳車在外也。果出於因門、理逾於教外,故言出門外。車體無漏不繫名外。若離三界無施化處故,在三乘門外也。佛住宅外,故呼子出。義如前釋。
經「吾為汝等(至)可以遊戲」。
贊曰:說車所從也。涅槃寶所,無為先有,不言我作;車是菩提,有為之體,所以言作。作是起義,「牛車」種智,由教、行生,故名為作。羊鹿二車名教施設,亦言我作。雖並是作,牛車作體、羊鹿作名,故皆名作。稱機而濟,名隨意樂。
經「諸子聞說(至)離諸苦難」。
贊曰。下第四大段有六頌半,頌依言免難喻。分二:初一頌半子免災難,後五頌父遂心安。此初也。「即時奔競」者,互相勸勉。「馳走而出」者,精進勇猛也。「到空地」者,隨其所應離三障、處二空之地,即二乘無學及入初地。出分段死之苦難也,無復生故。惡果名苦,惡因名難。
經「長者見子(至)我今快樂」。
贊曰:下有五頌,父遂心安。分二:一頌半見已自慶,三頌半喜極告他。此初也。「四衢」者,四諦理也。子既出住四衢,父遂坐師子座,得無畏故、表心安故。由此次言「爾時諸子知父安坐」,故師子座是父座也。善適父心故言快樂,即是昔者得菩提。後生猶在因數,說法時示將垂濟,義同將行救待於子,所以言立。今子果滿已出火宅,父無行待心安稱坐。
經「此諸子等(至)四面俱起」。
贊曰。下三頌半,喜極告他。分二:初二頌明諸子昔日在難,後一頌半明我今救得稱心。此初也。善根難起,名生育難。「育」者長養。無明長蔽、善根不大,名愚小無知。沈沒三界,名入險宅。或昔教化而今悉忘,故名為小來入火宅。在俗驅驅,如多毒虫。外道邪學,如魑魅可畏。煩惱熾盛,如大火猛焰。逢緣即生,如四面俱起。
經「而此諸子(至)我今快樂」。
贊曰:此明我今救得稱心自喜慰情,復告他人知自意快。
經「爾時諸子(至)三種寶車」。
贊曰。已上五十三行半頌,頌昔說權方;下第二段有十二行頌,頌今說實。長行有四,今此亦然。初三頌諸子索三,次一頌半釋成父志,次六頌父但與一,後一頌半越本子心,前後不同故。初文分二:初一頌半標索三車,後一頌半牒先父許。此初也。體父之意無憂慮,故言知父安坐。
經「如前所許(至)唯垂給與」。
贊曰。牒先父許,故敢承望。當機學時願垂賜與。「唯」者敬諾之辭。敬諾於父,用悕三乘。
經「長者大富(至)造諸大車」。
贊曰。第二釋成父志也。長者大富,有為、無為庫藏眾多,周給一國猶用不盡,何況諸子。故以珍實而作大車,教之脩習果滿生故。總而言之,一切種智無漏五薀為此車相。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如是故。若說真如為此車體,即是寶所,云何言作?化城教設,亦可說言我所化作,豈說寶所亦是作也?牛車既作,明體菩提。
經「莊挍嚴飾(至)處處垂下」。
贊曰:下第三段有六頌,父但與一。分四:初四頌裝挍,次一頌牛相,次半頌儐從,後半頌總標與車。初有九嚴,此中有六:一總嚴。二欄楯。三珮鐸。四交絡。五鬘蓋,真珠羅網是也。「施」音式枝反。六華纓,以金華飾纓,故名金華諸瓔,更非別物。
經「眾綵雜飾(至)以覆其上」。
贊曰。此有三嚴:七雜嚴,眾綵等是。八茵蓐,《說文》「車中重廗」,即長行「綩莚」也。《切韻》云「茵者褥也」。蓐者草褥,褥作草華之文。或以草為褥名為茵蓐。有作「裀」者,《玉篇》「衣身也」。若作「鞇」,虎皮也。《釋名》云「文鞇,車中所以坐者,用虎皮為之,有文綵,因以下輿相連著」。「蓐」三蒼「薦」也,應作「茵蓐」字。「繒」通五色綾錦之屬。「纊」者軟綿之類。將此綾錦、軟綿之類作其茵蓐,故知蓐作草華之文。九覆葩,即替丹枕。長行取滅定,倚息疲倦;此取善巧,智用遍在淨命茵蓐之上,故喻覆癿。所望別故亦不相違,此有六德:一神用無方名上妙。二微密難知名細。三積功累行用因華作,脩習所成名[疊*毛]。「[疊*毛]」音徒協反,《切韻》「細毛布也」。今謂不然,別有[疊*毛]華織以為布,今白[疊*毛]是,毛作者褐也。四逈過一初神德難思名價直千億。五自性澄皎名鮮白。六體離二障名淨潔。以上六德後智妙用,遍被淨命之中,名覆褥上。
經「有大白牛(至)以駕寶車」。
贊曰:此牛相。有四德:一白牛;二肥壯,即膚充也;三筋力;四端美。
經「多諸儐從(至)等賜諸子」。
贊曰。上半儐從,下半標與。「儐」音必刃反,相也。《玉篇》「導也」。出接賓曰儐,入贊禮曰相。又儐,進之也、陳也,或作「檳」。今前導為儐,後隨為從。以上所說車之相貌與長行同,具牒指數。與前異者,隨文略解。諸有讀者應對長行一一解釋,恐繁且止。
經「諸子是時(至)自在無礙」。
贊曰:第四越子本心也。「遊四方」者,喻化四生。得智覺故嬉戲;得滅理故快樂;獲神通故自在;離諸障故無礙。或自在有十:一財,二心,三壽,四業,五生,六勝解,七願,八神力,九法,十智;如餘處說。復有四自在:一相,二土,三智,四業;今皆獲得。
經「告舍利弗(至)世間之父」。
贊曰:上六十五頌半頌喻說,下十八頌頌合說。准前為二:初十一頌頌合昔權,後有七頌頌合今實。合昔權有四:初一頌頌合三界佛有,次三頌頌合五趣危亡,次五頌半頌合見設權方,後一頌半頌合依言免難。此初文也。同前長行。
經「一切眾生(至)無有慧心」。
贊曰:下第二有三頌,合五趣危亡。分三:初一頌合人眾甚多,眾子遊居,無種姓者雖不同真子,亦養子故;一頌合宅宇危朽;一頌合諸方災起。此初文也。深著世樂,起惡深也。亦有本云「深著五欲」,取初為正,通三界故。無有慧心,無善意也。
經「三界無安(至)熾然不息」。
贊曰:初一頌宅宇危朽。五蘊俱為四苦所逼,遷謝變改。後一頌諸方災起,遍生老病死四位之中,皆有猛火煩惱熾然。「熾」音處志反,盛也。
經「如來已離(至)安處林野」。
贊曰:下第三有五頌半,合見設權方。分三:初三頌合見苦悲生,次一頌合示大不悕,後一頌半合正說三乘。無思方拔濟。初復有三:初一頌明自出宅,次一頌宅屬於我,後一頌明己力能。此初也。證涅槃故寂然,出生死故閑居。常在定中,深放曠故。「安處林野」,定是功德之叢林故。如有頌言:「象王居曠野, 放暢心無憂, 智者處山林, 逍遙寂靜樂。」
經「今此三界(至)悉是吾子」。
贊曰:宅屬於我,生皆我子。
經「而今此處(至)能為救護」。
贊曰:明己力能,非餘能也。
經「雖復教詔(至)貪著深故」。
贊曰:一頌合示大不悕。「教」者訓。「詔」者明。雖明訓之,不信大乘,耽欲深故。或云「教招」,「招」者誘也,明白引訓故。
經「是以方便(至)出世間道」。
贊曰:合正說三乘也。
經「是諸子等(至)不退菩薩」。
贊曰:第四合依言免難。心決定者不疑四諦、得證真諦,具六通者得阿羅漢,餘二果可知。論說不退住初地已上,出分段生故。三明者,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如次能知去來今世除三際愚。所知勝故,三獨稱明。
經「汝舍利弗(至)得成佛道」。
贊曰:下有七頌頌合今說實。分二:初兩頌合父但與一,後五頌歎乘德勝。此初也。
經「是乘微妙(至)為無有上」。
贊曰:五頌歎乘勝德。分四:初一頌歎乘四德,次一頌聖所稱歎,次一頌娛樂之具,後兩頌第一之樂。此初也。此有四德:一微妙深勝故,二清淨離障故,三第一最勝故,四無上莫過故。
經「佛所悅可(至)供養禮拜」。
贊曰:聖所稱歎。不但佛悅而可歎之,亦可為眾生三業俱歸仰。
經「無量億千(至)及佛餘法」。
贊曰:頌娛樂之具。
經「得如是乘(至)直至道場」。
贊曰:頌第一之樂。「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者,三乘俱登初地已上,乘此一乘種智,經兩阿僧祇方至佛位。若二乘者乘無漏教及有漏乘,一大阿僧祇方入初地。如是總名日夜劫數。三種意生身乘此無漏寶一乘故,直至道場佛之位矣。菩提、涅槃薀生道處,名為道場。或乘種智之因乘故,至佛位中大般涅槃之道場也,或至佛果真如道場。此乃因乘,方至果乘。由是上來總說教、理、行、果俱是乘體。
經「以是因緣(至)除佛方便」。
贊曰。頌長行中大段第三結答之文「當知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以是上來所說理故,於十方界而諦審求,更無二乘之體,除佛方便教說有三;亦更無三極果之體,除說其因方便有三。
經「告舍利弗(至)令出三界」。
贊曰:正喻化中大文有三:上來已總略指,答為許說之由,及正說法喻令其開曉。自下第三有八十行半頌,勸信解於此經、欣當來之佛智。有二:初有十四頌半,顯法有權實,令捨權取實;後有六十六頌,示人之是非,令學是除非。初中復二:初二頌明父子情深見苦能拔,後十二頌半正顯權、實,令其取捨。此初也。「累」音力委反,積也。
經「我雖先說(至)唯佛智慧」。
贊曰。下十二頌半正顯權、實,令捨權取實。中有二:初一頌半總標昔權今實,後十一頌別顯今實昔權。此初也。我雖先說汝等滅度,但能盡彼分段生死以得涅槃,後有不續。其變易生非別業招,不障無學入無餘故,此隱不說,汝之滅度而實不是大般涅槃實滅度也。汝等所應更脩作者,唯佛智慧,性為法身、相為大慧,智證理故二障不生,便得解脫名大涅槃,三事具足故。
經「若有菩薩(至)皆是菩薩」。
贊曰:下十一頌,今實、昔權。中有二:初九頌半明今實昔權,後一頌半結之。初中復二:初二頌顯今實,後七頌半顯昔權。此初也。
經「若人小智(至)真實無異」。
贊曰:下七頌半顯昔權。中有二:初六頌明權四諦,後一頌半釋得權處。初文有四:二頌苦諦,一頌半集諦,一頌半滅諦,一頌道諦。此初也。「深著愛欲」者,所愛內身、所欲外境皆苦諦故。初頌說苦諦,意不棄世諦而入真諦故。後頌眾生歡喜,故得入聖得未曾有。「真實無異」釋苦是諦,諦是實義。《遺教經》言:「佛說苦諦,不可令樂,是實苦故。」
經「若有眾生(至)方便說道」。
贊曰:此集諦也。「苦因」者集諦,業、煩惱也。「道」者因義,即體;集諦,苦諦因故。又說道諦,斷於集故。
經「諸苦所因(至)名第三諦」。
贊曰:此滅諦也。貪為苦本,本在苦生;若滅貪本,苦果便滅。「所依止」者苦果身也。為滅集苦,說滅諦也。
經「為滅諦故(至)名得解脫」。
贊曰:此道諦也。由道證滅,離苦縛故。名證涅槃,得解脫也。
經「是人於何(至)一切解脫」。
贊曰:釋得權處。初二句問,後四句答。但離虛妄煩惱、業、苦、分段生死,名得解脫,證得有作四聖諦故,未得二障、二業、二死皆都滅盡;一切解脫法空,無作四聖諦故。有作四諦者,分段生死為苦諦,業、煩惱為集諦,有無餘依涅槃為滅諦,生空智品以為道諦。無作四諦者,變易生死為苦諦,所知障為集諦,無住涅槃為滅諦,法空智品為道諦。故《勝鬘》云如:「是八聖諦,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經「佛說是人(至)令至滅度」。
贊曰:明今實昔權中第二結也。此意有二:一佛說二乘住權、未實滅度,斯人未得無上道故;二「我意亦不欲令二乘住權」者,即至無餘之滅度也。意欲令取大般涅槃無上之道,不令住權便究竟滅。
經「我為法王(至)故現於世」。
贊曰:上十四半明法之權實、令捨權取實,下六十六頌示人之是非、令學是除非。分四:初二頌半明我識根器所以能說,汝等不識勿妄宣傳。次八頌明信者位高,皆久植德本。次三十六頌半無智之人不信罪相。後十九頌於有智者應為說之。初中復二:初一頌我識根器所以能說,後一頌半汝等不識勿妄宣傳。此初也。「為法王故」通識藥、病,「於法自在」別識法藥,安隱眾生。別識根器,能應機說,故現世間。
經「汝舍利弗(至)勿妄宣傳」。
贊曰:此明汝等不識勿妄宣傳。「法印」者一乘妙理,印大乘教令決定故。我為利益故說此印,汝既不識藥之與病,勿妄傳授恐禍生故。
經「若有聞者(至)阿鞞䟦致」。
贊曰:下第二段有八頌,信者位高,皆久植德本。中有六頌:一頌位高能信,一頌半往遇佛緣曾聞方信,一頌半若有能信汝之所說即見我等,一頌智深能信識淺不能,一頌決定姓二乘所不能信,後二頌不定姓二乘方順生信。此初也。有聞此經心生隨喜,身心二頂敬而信之,當知是人住不退地。阿鞞跋致,此云不退,亦有本云阿惟越致、阿毘跋致,從阿鞞跋致為正,餘音訛也。信、位、證、行四不退中皆能爾故,根機熟故。
經「若有信受(至)亦聞是法」。
贊曰:第二昔遇佛緣曾聞方信,有宿因故。
經「若人有能信(至)并諸菩薩」。
贊曰:第三若信汝說則見我身、比丘、菩薩,三寶無異故,三寶同體故。若別體者,當必見故,見之因故。我等皆欲令聞此法,理無別故。
經「斯法華經(至)迷惑不解」。
贊曰:第四智深能信,理深妙故。淺識不能,謂愚凡夫。
經「一切聲聞(至)力所不及」。
贊曰:第五決定二乘所不能悟,乖本心故。不愚法者可有信義,無順修行。
經「汝舍利弗(至)非己智分」。
贊曰:第六不定姓二乘方順生信。汝最上根尚信我語方漸證入,況餘不定聲聞姓耶?菩薩聞之,能思擇入。「尚」音常兩反,《玉篇》「時亮反」。「庶」幾也、且也。
經「又舍利弗(至)莫說此經」。
贊曰:下第三段,三十六頌半,無智之人不信罪相。有二:初二頌,外道凡夫若有七惡,應勿為說;後三十四頌半,脫其為說,彼懷不信,惡因果相。初中有二:初一頌具四惡應勿為說,後一頌具三惡亦勿為說。此初也。四惡者:一憍,恃族姓色力聰叡財富而醉逸者。二慢,具七慢以陵人,少德謂多,五千之輩。三懈怠,放逸縱蕩而無厭者。四我見,外道之徒。若深厭生死欣求出世,自卑尊人下心愛法,翹懃不縱逸,遣惑觀無我,信順此經方應為說。故具四惡不應為說。下皆准知。
經「凡夫淺識(至)亦勿為說」。
贊曰。此有三惡:一淺識,詐現聰明、識達不遠。二深著五欲,在家五欲耽醉身心煩惱重者。三聞不能解,愚鈍凡夫無種姓者。愚法定姓二乘之屬,皆勿為說。
經「若人不信(至)世間佛種」。
贊曰:下三十四頌半,脫其為說,彼懷不信,惡因果相。有二:初四頌半不信故種惡因,後三十頌不信故受惡果。初復有二:初一頌不信故善滅,後三頌半不信故惡生。此初也。滅有漏因名斷世間種,滅無漏因名斷佛種。由信此經,初熏有漏善種子,故生於人天受勝妙樂,資長無漏法爾種子後漸入聖。新生無漏,展轉乃至成佛之果,故信此經能為世間近人天因、遠成佛因,當來成佛利樂無邊。若自不信,毀謗障礙、不令流行、令他不信,豈非斷於二類種耶?乃為挑壞天人眼目,或斷一切世間之佛種,損破無漏種子法故。由此經說,若有勸發菩提心者佛種不斷,故謗此經斷菩提心名斷佛種,法不行故亦斷法種,既不發心不證聖道亦斷僧種。今從勝說,唯斷佛種。
經「或復頻蹙(至)如斯經典」。
贊曰。下三頌半不信故惡生。有二:初二頌於法不信起三惡業,後一頌半於人不信起四惡行。此初也。「頻蹙」者身不信相,若蹙眉作顰。今云頻者,數數蹙。亦併也,眉併一處。「蹙」音子六反,迫也。亦作「[跳-兆+(戚/且)]」。「疑惑」者心不信相。「誹謗」者語不信相。此中應言,若佛在世若滅度後,其有誹謗如斯經典,或復頻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此人罪報。文中倒也。
經「見有讀誦(至)汝今復聽」。
贊曰:於人不信,起四惡行也。於四人不信:一讀,二誦,三書,四持。理准總,應於行十種法行人邊俱起不信;此中略故,但舉四人起四惡行。四惡行者:一輕賤,二憎嫌,三嫉妬,四結恨。略說此四最輕罪因;其實打罵、殺縛、盜劫、誹謗說過、忿害等惡皆重罪因,略而不舉,當聽其果。
經「其人命終(至)至無數劫」。
贊曰:下三十頌由不信故受惡果相。分二:初二十八頌明不信果,後二頌結成。初中復二:初二十二頌別歷三趣受異熟果相,後六頌總歷四趣受增上、等流二果之相。初中有三:一頌半受地獄果相,次十頌半受畜生果相,後十頌受人中果相。不說餓鬼,餓鬼多由貪生,不信此經生貪者少故。略而不說,實非無也,下文亦有。前第一卷說五趣,以六門分別。上已釋三門:一名,二體,三開合訖。今更辨餘三門:一處所,二果相,三壽量。處所者,捺落迦有三:一根本,二近邊,三孤獨。根本即是八熱、八寒。八熱者:一等活,二黑繩,三眾合,四號叫,五大號叫,六燒燃,七極燒燃,八無間。此八苦器,處所縱廣皆十千由旬。八寒者:一皰,二皰裂,三喝哳沾,四郝郝凡,五虎虎凡,六青蓮華,七紅蓮華,八大紅蓮華。此下三萬二千踰繕那有等活,等活下四千踰繕那有黑繩等七。如是以下六捺落迦相去皆隔二千由旬。其八寒地獄皆小於熱地獄。此上所說根本地獄。有義地獄上下重疊,略計無間底去地并有十二萬八千由旬。此釋不然,妙高去水下但說八萬即踞金輪,定不可爾。故有釋言,此下過三萬二千由旬有等活,等活下四千有餘七,餘七傍相、當非上下。初寒與等活齊,初寒下二千有餘七寒,七寒亦傍相、當非上下。其八地獄廣十千由旬,不說上下。《瑜伽》但言「此下三萬二千有等活,等活下四千有餘那落迦。初寒在等活傍,此下二千有餘寒那落迦。那落迦處廣十千。」不別說上下相去皆四千,及一一地獄皆十千。故《婆沙》有二說。《俱舍》乃云「下過二萬至無間底,極為淺近」,近邊即是八熱門外面各四門。《俱舍》說為十六增也,謂煻煨屍糞鋒刃烈河。孤獨即是山間壙野樹下空中,或一或多受罪之處。傍生之類本居大海,流住餘處。《正法念》說下過五百由旬有琰摩王國,後流餘處。人住四大洲八中洲,一一各有五百小洲,以為眷屬。天住六欲、色、無色界。四大王眾天居妙高山半腹之中第四層級。《俱舍》說住初金山頂。三十三天住妙高頂,自餘諸天皆漸次住已上空中。須彌山頂去下八萬踰繕那,已上諸天皆去地一倍。夜摩天去地一十六萬,知足天去地三十二萬,除無雲天乃至已上皆准當知。無色界天在欲色界隨先入定處而便受果故。非天根本住在妙高山北北海之下。餘傍小者隨在四洲。如前已說。
受果相者,謂那落迦有情多分受用極治罰苦,傍生有情多分受用相食噉苦,餓鬼有情多分受用極飢渴苦,人趣有情多分受用匱乏追求種種之苦,天趣有情多分受用衰惱墜沒之苦。八熱地獄受苦相者,一等活苦相,謂彼有情多共聚集,業增上所生種種苦具次第而起,更相殘害悶絕躃地。次虛空中有大聲言:「此諸有情可還等活可還等活。」次彼有情歘然復起,如前苦具還受殘害。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二黑繩苦相,謂彼有情多分為彼所攝獄卒以黑繩拼之,或為四方、或為八方、或為種種圖畫文像。彼既拼已,隨其處所若鑿若斲、若斫、若剜,由如是等種種因緣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三眾合苦相,謂彼有情或時展轉聚集和合,爾時便有彼攝獄卒驅逼令入兩鐵羺頭大山之間。彼既入已兩山迫之,既被迫已一切門中血便流注。如是兩鐵羝頭,馬頭象頭師子頭虎頭亦爾。復令和合置大鐵槽中壓之如壓甘蔗,既被壓已血便流注。復和合已,有大鐵山從上而墮。令彼有情躃在鐵地,若斫、若刺、或擣、或裂。既被斫刺及擣裂已血便流注。長時受苦,業盡方出。此苦有三:一兩山迫,二鐵糟壓,三鐵山墮。四號叫苦相,謂彼有情尋求舍宅便入大鐵室中,彼纔入已即便火起,由此燒燃、極燒然、遍極燒然。既被燒已,苦痛逼切發聲號叫。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五大號叫苦相,與此差別謂彼室宅其如胎藏,苦既過前發聲遂大。六燒燃苦相,謂彼獄卒以諸有情置無量踰繕那三熱大鐵熬上,左右轉之、表裏燒薄。又如炙魚,以大鐵串從下貫之徹頂而出,返覆而炙,令彼有情諸根毛孔口中悉皆焰起。復以有情置於如前大熱鐵地,或仰或覆,以三熱大鐵椎或棒或打或築、遍打遍築。令如肉摶。長時受苦,業盡方出。此苦有三:一左右燒薄,二鐵串貫炙,三鐵棒推打。七極燒燃苦相,與前差別謂以三支大熱鐵串從下貫之,徹其兩膊及頂而出,由此眼耳鼻口毛孔猛焰流出。又以三熱大銅鐵鍱遍裹其身,又復倒擲如前。三熱彌滿灰水大鐵鑊中而煎煮之,其湯湧沸,令此有情隨湯飄轉或出或沒,令其血肉及以皮脈悉皆銷爛,唯骨璅在。尋復漉之,置熱鐵地上,令皮肉血脈復生如故,還置鑊中。餘如大熱那落迦說。長時受苦,業盡方出。此苦有三:一三支串貫,二鐵鍱纏裹,三熱湯煎煮。八於無間大那落迦,所受苦相,謂於東方多百踰繕那三熱大鐵地上,有猛熾火刺騰焰而來刺彼有情,穿皮入肉斷筋破骨,復徹其髓燒如脂燭,如是舉身皆成猛焰。如是餘方火刺亦爾。由此彼有情與猛焰和雜,唯見火聚從四方來,火焰相雜無有間隟,所受苦痛亦無間隟。唯聞苦痛號叫之聲,知有眾生。又以鐵箕盛滿三熱猛焰鐵炭而簸揃之,復置熱鐵地上令登大熱鐵山,上而復下、下而復上。從其口中拔出其舌,以百鐵釘釘而張之,令無皺攝如張牛皮。復更仰臥熱鐵地上,以熱鐵鉗鉗口令開,又以三熱大熱鐵丸置其口中,即燒其口及以咽喉,徹於腑藏從下而出。又以洋銅而灌其口,燒喉及口徹於腑藏,從下而出。所餘苦惱如極燒然。長時受苦,業盡方出。此苦有六:一四方火刺,二鐵炭揃簸,三上下鐵山,四鐵釘釘舌,五令吞鐵丸,六洋銅灌口。今此略說麁顯苦具,非於大那落迦中無餘苦具。上說根本八熱苦相。
近邊苦相者,一一大那落迦皆有四方四岸四門。鐵牆圍繞,從四門出。二門外皆有四園:一謂煻煨,煻煨齊膝。彼諸有情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並即銷爛,舉足還生。二謂屎糞,屎糞為泥。此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前出已,漸漸遊行陷入其中首足俱沒,又於泥內多有蠰矩吒虫,身長一尺嘴白頭黑,穿皮入肉、斷筋破骨,取髓而食。三鋒刃園。此別有三:一銛刃路,有利刃劍仰刃為路。彼諸有情從前出已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悉皆銷爛,舉足之時還復如故。二劍葉林。彼諸有情從前出已往趣彼陰,纔坐其下微風遂起劍葉墮落,斫截其身一切支節,便即躃地。有黑黧狗,揸掣背胎而噉食之。三鐵刺林,有鐵設柆末梨林狀如皂莢刺樹。彼諸有情從前出已便來趣之,由狗等趁遂登其上,當登之時一切刺鋒向下而刺。彼欲下樹,嘴復迴向上貫刺其身,遍諸支節。爾時便有鐵嘴大鳥,上彼頭上或上其髆,探啄眼精而噉食之。四烈河園。有廣大河,沸熱灰水彌滿其中。彼諸有情尋求舍宅,從彼出已來墮此中,猶如以豆置之大鑊,燃猛熾火而煎煮之,隨湯騰湧周旋迴沒。於河兩岸有諸獄卒,手執杖索及以大網,行列而住,遮彼有情不令得出。或以索羂或以網漉,復置廣大熱鐵地上,仰彼有情而問之言:「汝等今者欲何所須?」彼答言:「我今竟無覺知,然為種種飢苦所逼。」時彼獄卒即以鐵鉗鉗口令開,便以極熱燒然鐵丸置其口中。餘如前說。若彼答言:「我今渴苦。」獄卒即以洋銅灌口。長時受苦,業盡方出。其孤獨那落迦所受苦相,處所雖小,種種苦具無不具足。如《妙吉祥問大採菉豆子經》廣說其相。
八寒相者:一皰那落迦,受生有情極重廣大寒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卷縮猶如瘡皰。二皰裂那落迦,猶如皰潰,膿血流出其瘡卷縮。三喝哳沽、四郝郝凡、五虎虎凡,此三那落迦,受罪有情苦音差別以立其名。六青蓮華那落迦,由重廣大寒苦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青瘀,皮膚破裂或五或六。七紅蓮那落迦,過此青已色變紅赤,皮膚分裂或十或多。八大紅蓮那落迦,謂彼身分極大紅赤,皮膚分裂或百或多。
其傍生趣,更相殘害。如羸弱者為諸強力之所殺害。受種種苦。以不自在他所驅馳、多被鞭撻,與彼人天為資生具。由此因緣具受種種極重苦惱。
其餓鬼趣略有三種:一由外障礙飲食,二由內障礙飲食,三飲食無有障礙。由外障礙飲食者,由習上品慳故生鬼趣中,常與飢渴相應,皮肉血脈皆悉枯槁猶如灰炭,頭髮蓬亂,其面黯黑、脣口乾焦,常以其舌舐略口面,飢渴慞惶處處馳走。所到泉池,為餘有情手執刀杖及以羂索行列守護,令不得趣。或強趣之,便見其泉變成膿血,自不欲飲。如是等名由外障礙飲食。由內障礙飲食者,謂彼有情咽或如針、口或如炬,或復頸癭、其腹寬大。由此因緣,縱得飲食無他障礙。自然不能若噉若飲,如是等名由內障礙飲食。此前文說其咽如針,皆是此輩。飲食無有障礙者,謂有餓鬼名猛焰鬘,隨所飲噉皆被燒然,由此常受飢渴大苦。復有餓鬼名食糞穢,或有一分食糞飲尿;或復一分唯能飲噉極可厭惡生熟臭穢,縱得香美而不能食;或有一分自割身肉而噉食之,縱得餘食竟不能噉。如是等輩是名飲食無有障礙。
其人趣中多受是苦,謂俱生飢渴匱乏苦,小來貧窮故。所欲不果匱乏苦,麁疎飲食匱乏苦。逼切追求攝受匱乏苦,為他卑下、被主逼切等苦。時節變異若寒若熱匱乏苦。黑闇等中障所作事業皆悉休廢匱乏苦。又受變壞老病死苦。由那落迦等中謂死為樂,故於彼趣不立為苦。
其天趣中無解支節苦,而有死墮苦。如經中說有諸天子將欲沒時五相先現:一衣垢染現,二華鬘萎顇,三兩腋汗流,四身便臭穢,五天及天子不樂本坐。時彼天子偃臥林間,所有婇女與餘天子共為遊戲,彼見此已生大憂苦,復受陵篾悚慄之苦。由有廣大福聚成就及廣大五欲天子生時,所餘薄福諸舊天子見已惶怖受大憂苦。此上所說通六欲天。其下二天又受斫截破壞驅擯殘害之苦。由與非天共戰諍時,天與非天互相違拒,即執四仗——謂金、銀、頗胝、琉璃——共相戰鬪。爾時諸天及與非天,或斷支節、或破其身、或復致死。若傷身斷節,續還如故;若斷其首,即便殞歿。天與非天互有他勝,然天多勝,力勢強故。然其彼二若為他勝,即退入自宮。己之同類竟不慰問,由此因緣便懷憂慼。若天得勝,便入非天宮中,為奪其女起此違諍。若非天得勝,即入天宮,為求四種蘇陀味故,共相戰諍。復有強力天子纔一發憤,諸劣天子便被驅擯出其自宮。是故諸天受三種苦,謂死墮苦、陵篾苦、斫截破壞殘害驅擯苦。上說欲界苦,色無色界有情無是等苦,由彼有情非受苦器故。然由麁重苦故說彼為苦,有煩惱故、有定障故、於死及住不自在故。由此三界皆有苦故,不可愛樂,唯無漏界一切麁重諸苦永斷,是故唯此是勝義樂。上說果相。
其壽量者,贍部洲人壽量不定,彼人以三十日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或時壽無量歲,謂成壞劫。或於一時壽八萬歲,謂住劫初減時。或於一時壽重漸減,乃至十歲三災起時。東毘提訶人壽增定二百五十歲,西瞿陀尼人壽增定五百歲,北拘盧洲壽定千歲。
又人間五十年是四天王眾天一日一夜,以此數為月,以此月積為年,彼壽五百歲。人間百歲是三十三天一日一夜,以此數為月年,壽命千歲。如是乃至他化自在天,日夜及壽各增前倍。又四天王眾天滿足五百歲,是等活大那落迦一日一夜,即以此積為月年,彼壽五百歲。如是以三十三天壽量成黑繩地獄壽,以時分天壽量成眾合壽量,以知足天壽量成號叫壽量,以樂變化天壽量成大號叫壽量,以他化自在天壽量成燒然壽量,極燒然壽量半中劫,無間地獄壽一中劫。謂如從八萬減至十歲,十歲復增至八萬歲,名一中劫,是無間劫量。非天壽量如三十三天。傍生餓鬼壽量不定。
又寒地獄於八熱大地獄次第相望,壽量近半。近邊、孤獨二地獄中,壽量不定。上說欲果五趣壽量,梵眾天壽二十中劫一劫,梵輔天壽四十中劫一劫,大梵天壽六十中劫一劫,少光天壽八十中劫二劫。以上諸天壽量相望各漸倍增,唯除無雲,當知彼天壽減三劫。空無邊處壽二萬劫,識無邊處壽四萬劫,無所有處壽六萬劫,非想非非想處壽八萬劫。上來所說除北拘盧洲,餘一切處悉有中夭。雖一切化生,身死皆無滓穢。然即今時人鬼傍生皆有滓身,天及地獄與識俱沒無滓穢身。然《正法念》等說一百三十六地獄者,八大地獄一一皆有十六近邊四門園觀,計有一百二十八所,并根本八都計合成一百三十六;不數八寒及孤獨處,若計此者地獄甚多。《瑜伽論》云「此下過三萬二千有等活」,明知地獄在此洲下。小乘說不同,若依《正法念經》,在須彌山下有大地獄。上說壽量。
其身量者,贍部洲人身量不定,或時高大、或時卑小,然隨自肘三肘半量。餘三洲人亦隨自肘三肘半量,身或高大。四天王天身量如一拘盧舍四分之一。三十三天身量復增一足,一足者一拘盧舍分為四分,一分中半名為一足。帝釋身量半拘盧舍,時分天身量亦半拘盧舍。此上欲天身量,當知漸漸各增一足。梵眾天半踰繕那,梵輔天一踰繕那,大梵天一踰繕那半,少光天二踰繕那。以上諸天各漸倍增,唯除無雲,應知彼天減三踰繕那。無色無形,不說身量。然論復言「色無色天變身萬億,共立毛端空量地界」。《仁王經》列無色界眾。《阿含經》說無色界天淚下如春細雨,佛邊側立皆是化作,隨時大小非業果身。其大地獄中身量不定,若作若增長極重不善業,感身廣大,餘則不爾。其寒地獄、獨一、近邊、傍生、餓鬼亦爾。諸非天身量如三十三天,此說根本非天。若在此洲,身量便小不定。略依要義分別諸趣,餘一切義如理當知。
釋經文者,梵云阿鼻至,此云無間。《瑜伽》云「以彼受苦無間隟故、火無間故,由謗經故。具受一劫,一中劫也。命極至此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般若經》中說謗大乘故,此方地獄盡生於東方,如是展轉遍十方獄,十方獄盡還生此中。故此說云如是展轉至無數劫,非但唯墮無間獄中,亦墮餘處,此中偏舉一重處故。此雖一業,從初受為名,但名生報。三乘通逆,謂殺父、害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其《薩遮尼乾子經》說大乘五逆:一破塔壞寺、焚燒經像、盜用三寶財物。二謗三乘法,言非聖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三於一切出家人所,有戒無戒持戒破戒,打罵呵責、說其過失、禁閉窂獄。或脫袈裟逼令還俗,責役驅使債其發調,斷其命根。四謂殺父、害母、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五起大邪見謗無因果。長夜常行十不善業故,今不信此經,入無間獄已,如是展轉乃至無數。《俱舍論》說:「五逆之中破僧最重,定受無間一劫之苦。」今乃過彼,故言劫盡更生等。
經「從地獄出(至)受斯罪報」。
贊曰。下第二段有十頌半,受畜生報。有四:初三頌半受狗野干果,二頌受駝驢果,二頌受野干果,三頌受蟒身果。此初也。「畜」音丑救反,六畜也。又許救反,養也。許郁、丑六二反,聚也。今從初二。大乘一業能感多果,從初為名,皆彼果故。此中言「從地獄出當墮畜生」等,下准此知。「[乞*頁]」音苦骨反,三蒼頭禿無毛。《通俗文》、《切韻》「白禿也,音同窟」。又[乞*頁]瘦者,皮肉乾枯之貌。下有枯竭,故前釋善。今此「[乞*頁]」字,或讀作五鎋反,應為髻字,仍未詳音。「梨」音力脂反,《方言》「面似凍梨」。有作「黧」字,《玉篇》「力奚反,黑也、老也」。《字林》「黑黃也」。《通俗文》「斑黑曰黧」。或作「梨」字,亦色斑駁也。全黑為黮。「黮」有二音,一徒感反,與禫同,[馬*弇]黮色。又他感反,桑之葚之色也。若青黑色作「黤」,於檻反。「嬈」音奴了反,惱也。戲相擾作嬲。擾亂作嫪,奴巧反,《玉篇》「嬈或作擾音,戲弄也」。狗有十果:一[乞*頁];二瘦;三色黧黮;四疥癩;五觸嬈,嬈打惱也;六人所惡賤,「惡」音惡故反;七常困飢渴;八骨肉枯竭;九生被楚毒;十死被瓦石。此等惡果各應說因之所招感,恐繁故止。
經「若作馲駝(至)獲罪如是」。
贊曰:此二頌駝驢果。此有四果:一負重,二杖捶,三念食,四無知。「駱」音洛,亦為駝。有作「駱」,馬色也,非此義。「駝」「駞」皆得。
經「有作野干(至)或時致死」。
贊曰:受野干果。有四:一疥癩;二無一目亦無雙者,若偏信小乘唯不信大乘故無一目;三打擲;四致死。
經「於此死已(至)獲罪如是」。
贊曰:受蟒身果。有五:一身大;二聾;三騃,「騃」音五駭反,癡也;四無足;五小虫食。有作「踠」,音於阮反,今此體屈,故應作「踠」。有作「宛」,於遠反,《玉篇》「宛,小孔也,四方高中下曰宛」。《切韻》「屈草自覆也」。本非宛轉字,故應從「踠」。「唼」音《玉篇》所甲反,鳧雁口食曰唼。今既入口,應作「咂」,子答反。古作唼者即鳥食[嗹-車+庚]喋字,「[嗹-車+庚]」音所甲反。「喋」音丈甲反。《字林》唼血亦作唼。
經「若得為人(至)所依怙」。
贊曰:下有十頌,得惡人果。有二:初七頌有惡報,後三頌無善果。初中有四:三頌惡形容,一頌無依託,二頌薄福祐,一頌橫罹殃。此初也。有十七果:一鈍。二矬,昨和反,短也。三醜陋,盧候反,亦醜也。四癵,力員反,手拘病,乃是字,應從此;有作「攣」,非此義,乃是綴鷹拘也。今既是病,應作「癵」字。五躄,必益反,手拘名癵、脚跛名躄。有作「癖」,腹中癖病,非脚跛。六盲。七聾。八背傴,於武反,背曲不申也。九人不信。十口臭。十一鬼著。十二貧窮。十三下賤。十四他使,所里反。十五多病。十六痟瘦,「痟」音相焦反,渴病名。十七無依怙,胡古反,恃也。或開瘦為一,瘦病與痟病別便成十八。上來一頌意業果,一頌語業果,一頌身業果。由意為導首,引痤陋等故。
經「雖親附人(至)尋復忘失」。
贊曰:無依託也。「附」音符遇反,近也。有二果可知。
經「若脩醫道(至)而復增劇」。
贊曰:薄福祐。有二果可知。
經「若他反逆(至)橫罹其殃」。
贊曰:橫罹殃也。「抄」音初教反,或作「𥘤」或作「鈔」。《玉篇》「抄,掠也、強取物也、竊私也」。「橫罹」非理來也。
經「如斯罪人(至)永不聞法」。
贊曰:下三頌無善果。有三:一頌不見佛,一頌不聞法,一頌常根缺。此初二也。
經「於無數劫(至)諸根不具」。
贊曰:此根缺也。初頌有一,佛前後難。第二有六難:地獄、畜生、餓鬼、北洲、長壽天,為生難處。世智辨聰難,為狂聾心亂永不聞法。第三頌有一,諸根不具難。合有八難,故無善也。
經「常處地獄(至)獲罪如是」。
贊曰:下有六頌,總明歷四趣受增上等流果。分四:初半頌地獄,半頌餓鬼,一頌畜生,四頌惡人。此初三也。「園觀」者,古段反,樓觀也。若舍作舘。「餘惡道」者,餓鬼等也。以謗正法、慳貪自居、不順脩學,故生鬼趣。前據此少,故不別說。
經「若得為人(至)以為衣服」。
贊曰:下四頌惡人果。有四:一頌惡嚴,一頌惡服,半頌惡狀,一頌半惡行。此初二也。瘖亦瘂,不能言也。有作「喑」,《字林》「喑喑也」。「唶」音子夜反。「瘂」有作「啞」,《字林》「乙白反,笑聲也」。《切韻》「啞,口不能言」。「疽」音七餘反,亦癰也。
經「身常臭處(至)獲罪如是」。
贊曰:此惡狀及惡行也。「深著我見」,癡增上故。貪瞋可知。
經「告舍利弗(至)莫說此經」。
贊曰:上二十八頌明不信果,此二頌結成。
經「若有利根(至)乃可為說」。
贊曰:六十六頌,示人之是非,令學是除非。中有四:上已三段,下第四段有十九頌,於有智者應為說之。有二:初十七頌應為說相,後二頌結之。初中有三:初一頌半從來未發心驗有佛種姓乃可為說;次十頌半雖已發心有六度習乃可為說;後五頌雖有性、習,復能有重法求法之心方可為說。此初驗,有六德:一利根,聞速解故。二智慧,別是非故。三明了,不迷暗故。四多聞,先有學植故。五強識,精彩齊爽故。六為說法華。好求佛道非求餘道,樂超塵俗,或性求覺路不樂愚迷,乃可為說。
經「若又曾見(至)乃可為說」。
贊曰:雖已發心有六度習。中有六:一頌半曾種施習,一頌精進習,一頌半定習,三頌戒習,一頌半忍習,二頌慧習。此初也。曾見佛故久種施習,可為說之。此下所驗隨舉是事,如〈菩薩地〉勘撿說之。
經「若人精進(至)乃可為說」。
贊曰:初一頌懃。一頌半定也。
經「又舍利弗(至)乃可為說」。
贊曰:此三頌戒習。初一頌半捨惡近善緣,〈安樂行品〉當說其相。後一頌半堅持淨戒,「潔」音古屑反,亦清也。
經「若人無瞋(至)乃可為說」。
贊曰:初一頌半忍習,後二頌慧習也。質直安受苦忍,常愍耐怨害忍,敬佛諦察法忍。
經「若有比丘(至)乃可為說」。
贊曰:下五頌復能求法重法。分二:初二頌半專求大乘,後二頌半諦求大乘。此初有二:初一頌求法頂受,後一頌半不求餘經。「餘經」者,小乘經也。《善戒經》說:「內學大乘未究竟,不得學餘乘、餘四明論。若內究竟,於日日中二分學大乘內明,一分學餘經。」此中全不許學餘經一偈,依初學者令專求故;久學兼脩。
經「如人至心(至)乃可為說」。
贊曰:此明諦求。有二:初一頌諦求,後一頌半不求。外典至心不輕,捨外道教乃可為說。至誠感神,剋念作聖故。
經「告舍利弗(至)妙法華經」。
贊曰:於有智者應為說。中有二:上來應為說相,此乃結之。
◎ 法華經玄贊卷第六(本)
保安三年十二月四日,以興福寺圓如房之本移點已了,法隆寺僧覺印令法久住、往生極樂也。
本卜者皆點本已,高名本也。
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六(末)
沙門基撰
◎ 信解品
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妨難。來意有二:一云鶖子上根,聞法說而喜領;四人中品,承喻曉而忻悟,故〈譬喻〉後〈信解品〉生。二云論解七種具足,煩惱性眾生有七增上慢,為對除此說七譬喻。中前品為第一求勢力人起顛倒求功德增上慢,求人天妙境界果報,為此說火宅喻。此品為第二。求聲聞解脫人一向增上慢,云我乘與如來乘無別;以如是顛倒取對治專求聲聞解脫,為此說窮子喻。前以無為乘及後乘無異說乘是一,勸令入於大乘,彼便迷執。今說如長者之比窮子,有為乘及初乘是異,勸令捨於執著。故前品後有此品生。
釋名者,略有四門:一除疑名信、破迷名解。「解」音鞵買反。四人昔疑自不作佛,故於菩提心不喜樂,便於正覺亦不能悟,由斯在坐身體疲懈。既聞喻說同前鶖子,疑悔皆除,故稱信解。信即忍欲之淨心,解乃印希之妙智。信已作佛,解佛說意。二信除不信、解破不解。昔即解三而不信一,或信三而不解一;今乃解一而亦信三,解三而亦信一。心淨復知,故名信解。信即能了之心淨,解乃所達之理明。解深信淺,初後並說。由信故為入大乘之基,由解故作證真宗之本,兩能雙舉故名信解。信即印順所聞之名,解乃悟趣權實之稱,於權於實俱信俱解。三信顯由他,解明自悟。前云其餘聲聞信佛語故隨順此經,非己智分,故顯由佛四人方信。既有信已自比解生,故名信解。信則順他以心淨,解乃顯己而能知於人。於法並信並解。四信、解二言各有所簡。鈍根正見信而不解,利根邪見解而不信,利根正見亦信亦解,鈍根邪見不信不解。又初心凡夫信而未解,十地菩薩證解已信,地前趣入由信而解,一闡提輩不信不解。今為雙簡,是信之解,非信不解、非解不信,信而解故名為信解。皆取第三句。信者定趣之淨心,解乃悟會之深智。於教於理俱信俱解,是比解故。隨增義者解教實權之趣、信歸一乘之旨,於理未證故不說解。以義通論俱緣教理,亦信亦解持業為名。
解妨者,依《毘婆沙》說:聲聞有三品,上根唯一,謂舍利弗,獨六十劫曾練根故;中根亦一,謂大目連;所餘聲聞皆屬下性。何故今時四人領悟並為中品?答:鶖子先悟,未爽彼宗。四人中根,何乖此理?望聲聞以比況,中品獨是目連,發向大性以歸心,兼四人而何爽?且如悟空善現、辨說滿慈、持律婆離、頭陀迦葉,各有一勝,何必齊能?故四皆中,未乖真趣。
問:
何故七喻論名窮子,經中題品乃言信解?
答:
信解為本,方能說喻。論從破病窮子為名,經從根本法名信解。名據勝立,未勞為例。
經「爾時慧命(至)歡喜踊躍」。
贊曰:此品大文有三:初敘四人之喜敬,次申四人之領述,後陳四人之荷恩。下頌中云「世尊大恩」下是。初中有二:初明歡喜,後明虔仰。此初也。「慧命」者,應云具壽,世俗之徒皆愛身恒之壽,聖者之輩並寶智慧之命,歎願雙成故言具壽,單言慧命義便闕也。又真諦「般若名淨命,據斷德;惠命,據智德」,今言具壽,雙顯智斷二德,單言惠命義闕也。餘三以姓為稱,簡小以大標名;善現以德彰題,但以慧命標德。近聞喻說得未曾有,遠聞授記復生歡喜,踊躍義通近遠俱說。或未曾有法即是授記。
經「即從座起(至)而白佛言」。
贊曰:此明虔仰,表有九義:一從坐起,表從二乘發大心故。二整衣服,表具任持菩薩戒故。三偏袒右肩,表作一乘吉祥事故。四右膝著地,表降昔執二乘心故。五一心,表專求大不受餘經一句偈故。六合掌,表心冥佛說識權實故。七曲躬恭敬,表自身心皆俯順故。八瞻仰尊顏,表心觀教理,覩法化二身故。九而白佛言,彰信解故。
經「我等居僧之首(至)三藐三菩提」。
贊曰:下第二段申四人之領述。初長行,後偈頌。長行有三:初法領,次喻領,後合領。法領有二:初彰昔不悕,後顯今獲得,「我等今於佛前」下是。彰昔不悕者,佛昔說權,我得權故,法華會前未悕得證一乘實法而當作佛。今獲得者,今聞一乘當得作佛,領佛初權後實化故。初文有二:初略、後廣。此略有四:一居僧之首,望重位隆。二年並朽邁,齒過力屈。三自謂已得涅槃,苦盡心泰。四無所堪任,性拙情疎。由此四義不復志求,無勝進意故昔不悕。
經「世尊往昔(至)心不喜樂」。
贊曰:下廣不悕。初談往事,後釋所由。此初也。初中復二:初但脩自行。佛說般若等時,唯念空、無相、無作等,是後不樂大乘,於菩薩法等是。世尊往昔為諸菩薩說般若時久,我不欣悟,身有勞倦,遂作三觀。其空攝二行,謂空、無我,觀眾生為空。無相攝四,滅諦四行。觀涅槃為無相。無作即是無願,攝所餘十行,苦諦下二、集道各四,觀諸有為一切無願。此通有漏無漏,三慧所攝,不言三昧故。餘義皆如《瑜伽》第十二略纂釋。此依聲聞三種觀說,不說菩薩觀也。於菩薩法,謂三十七菩提分法,略為七位:一四念住,身、受、心、法,以慧為體,謂由念力慧於境住。二四正斷,謂律儀斷、斷斷、防護斷、脩習斷,以精進為體,精進起用能脩斷故。三四神足,謂欲、勤、心、觀,以定為體,為此四種而脩定故。四五根,謂信、勤、念、定、慧,如名以五為體,出生善故。五五力,體即五根,難屈伏故,離根別立。六七覺支,謂擇法、精進、喜、念、定、捨、輕安,三是別境:擇法、念、定;三是善數:勤、捨、輕安;一是遍行,謂喜。七八聖道支,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定、正精進。其正思惟以慧為性,能發語言通佛有故。正語、正業以無瞋癡所發身語為體;無貪所發名為正命,離五邪命故,俱以無表色思為體。餘如自名。三十七種合體有九,一慧、二精進、三定、四信、五念、六喜、七捨、八輕安、九無表色。遍行有一,謂喜。別境有三,謂念、定、慧。善有四,謂信、勤、捨、輕安。色法有一,謂無表。如《無垢稱疏》,菩薩所脩與聲聞異,故菩提分名菩薩法。第二遊戲神通者,《華嚴經》說:「菩薩有十法名遊戲神通:一現捨天壽,二現受生,三現為童子種種戲咲,四現作出家,五現作苦行,六現向菩提樹,七現降魔,八現樂寂靜成無上道,九現轉法輪,十現入涅槃。」與論所說八相有異。第三淨佛國土者,《無垢稱經》第一有十八種因,合為八類,謂發起無上菩提心、純意樂、善加行、增上意樂,此四各如自名。六度為六,合名止息。四無量、四攝事、巧方便、菩提分,此四合名發起。凡所脩善皆脩迴向,此如自名。說息無暇、自守戒行、十善業道,此三名寂靜。彼經〈香臺品〉說八:一思於有情作諸善事不希善報。二思代彼受苦,我之善根悉迴施與。三思於有情其心平等心無罣礙。四思於有情摧伏憍慢敬愛如佛。五信解增上,於未聞經無疑無謗。六於他利養無嫉妬心,於己利養不生憍慢。七調伏自心,常省已過不譏他犯。八恒無放逸,常勤脩善。此是八法無毀無傷,從此命終生餘淨土。廣如淨土章中所說。第四成就眾生者,外化利物諸利他行。此中即是七地四菩薩行,謂菩提分行,此名菩薩法。諸神通行、波羅蜜行,此名淨佛國土、成就有情行。於此四種大乘之中,不生一念好樂之意,無堪趣故。
經「所以者何(至)好樂之心」。
贊曰:此釋所由。有二:一道已滿,無苦心安;二年已邁,齒過力屈。故於大法既非己望,無一樂心。
經「我等今於佛前(至)不求自得」。
贊曰:顯今獲得。獲得大乘,當作佛也。有三:一得記心領,總領初周。二聞法生喜,別領喻說。此二領悟。三慶獲善利,無量珍寶即大乘也。
經「世尊我等今者(至)以明斯義」。
贊曰:下別陳喻。有二:初總談說喻,後正陳喻詞。此初也。以佛前言諸有智者以喻得解,故今亦以喻領佛意。
經「譬若有人年既幼稚」。
贊曰:下陳喻詞。有二:初喻昔不悕,後喻今獲得,「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已通泰」下是。即是初喻昔住權而不悕,後喻聞今實而獲得。初文有六:一最初發心喻,二「捨父逃逝」下退流生死喻。三「年既長大」下中還見佛喻。四「父每念子」下不肯脩大喻。五「父遙見之而語使言」下化以二乘喻。六「世尊爾時長者有疾」下示大不悕喻。此即初文。初之四段同前所說,二萬佛所化以大乘。第五段方便引導生我法中。第六段法華會前為說般若,但念空等不生欣樂。今獲得中方是令憶本所行道,為說法華。「幼」者弱,「稚」者小。最初為十六王子時,教發大心尚密說故,未廣脩行名為幼稚。
經「捨父逃逝(至)五十歲」。
贊曰:第二退流生死喻也。《對法》引經云:「若有成世間增上品正見,雖經歷千生終不墮惡道」。彼據上品最初發心,今說下品發心,是以退流生死。心未堅固、不專樂佛,名為捨父。背教違理、常行惡行,喻如逃逝。逃者避也,逝者往也。行也去也。「他國」者生死也,久不可樂故。佛法為自國,久令安樂故。《涅槃經》中以佛法為他國,非己分故;生死為自國,是己分故。以此以彼,相待不同,此以有性及發心已後為自他,彼以無性及未發心前為他自,亦不相違。前雖以三界總為佛之大宅,今以為他國者,染、淨體殊,國分他、自。又依凡說亦不相違。又依大悲生死為宅,若依大智乃稱他國。下喻說中總有五國:一久住他國,二遇向本國,三乃遍他國,四經歷國邑,五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初及第三以生死為他國,第二以佛法為本國,第四亦總說佛法說法利寬如國,第五即人王之國,或喻佛法國之四眾。「或十乃至五十」者,馳流五道,名言種子各十業道之所資故。
經「年既長大(至)遇向本國」。
贊曰:下第三段中還見佛喻。即是未退大菩提心前更重見佛,世世已曾從佛化故,此前逢佛皆化大乘。文有其三:初子長還國,次父先求覓,後子遇到城。此初也。於中有六:一根性漸成,年既長大,習種姓也。二未脩福、慧,加復窮困。三輪轉四生,馳騁四方。四規出苦道,以求衣食。五聞思慧心由種姓逼,日日善生漸漸遊行。六幸逢佛法,遇向本國。初教發大心。雖退流生死,今者還遇,佛法內住。順昔所脩,名到本國。「馳奔」騁走也。
經「其父先來(至)中止一城」。
贊曰:第二父先求覓。有三:一求子止城,二資財甚眾,三客利豐廣。此初也。「父」者化身。佛雖先來已經化導,眾生自退,故名先來。「求子不得,中止一城」,生死中也。「城」者大乘。《無垢稱經》云「為護法城」,今以大乘法為城也。將說大乘,以教發心,故城喻大乘法。
經「其家大富(至)悉皆盈溢」。
贊曰:下資財甚眾。有八。此中有二:一七寶,喻七聖財豐足。二有為倉、無為庫,諸德悉皆盈溢。《博物志》云:「松脂入地千年化為茯苓,茯苓千年化為虎魄,一名紅珠。」《廣志》曰:「此物生處,其上及傍不生草木,深者八九尺,大如斛,削去上皮,中成虎魄,有汁。初如桃膠,凝堅乃成其器。西方人用以為盌。」
經「多有僮僕(至)牛羊無數」。
贊曰:此有六種:一調伏煩惱為僮僕,驅策隨心故;二方便善巧為臣佐;三妙願及力為吏民;四五通為象馬;五五乘為車乘;六八萬四千眾行為牛羊無數。
經「出入息利(至)亦甚眾多」。
贊曰:此客利豐廣。真俗諦教名入出利,入佛法中出生死故。或三乘教名出,出生死故;人天教為入,入生死故。令善漸生故名為息,息者長生之義。為愍眾生,教被生死,故遍他國。三乘聖眾處處宣揚佛之正法,名商估賈客。宣尼云「求善價而估之」,即同於此。此類非一,名眾甚多。「商」者,《說文》「行賣也」,《玉篇》「通四方之珍異曰商旅」。有作「商」,商量也,非此義。「估」音公戶反,字書無此字,唯《爾雅》郭璞音義釋言:「注中商賈作此字」。《切韻》「估,市稅也。賈者坐賣也」。《周禮》九軄,六曰司市,掌以商賈以通貨賄。鄭玄、《玉篇》「通物曰商,坐賣曰賈」。《白虎通》曰「商之言商,商其遠近,通四方之物以聚之也。賈者固也,言固物以待民來,求其利也。賈亦通語耳」。故《左傳》荀[勞-力+(乞-乙+止)]之在楚,鄭賈人褚中以出之。《史記》陽翟賈人,往來販賤賣貴是也。客通名耳。
經「時貧窮子(至)所止之城」。
贊曰:子遇到城。內道三乘,名為聚落,此為總句。所有說法、神通之事,名為國邑。此中意說,遍遊內道以求出要,名遊聚落。前文已說子長還國歸佛法訖,故知聚落不通外道。或聽說法之淺深,或觀神通之勝劣,名歷國邑。國寬喻說法,邑小喻神通。識眾聖以否藏,還至佛法大乘教內名到父城。依後解云,幸逢佛法、初聽大乘,名到父城,佛自住大乘故。即是中途還逢大乘。
經「父每念子(至)心懷悔恨」。
贊曰:第四段不肯脩大喻。有四:一父恒念子,二子見驚走,三父令急捉,四子遂憂惶。初文有二:初總明思念,後別明思念。此初也。「五十年」者,馳流五道。「未曾向人說如此事」者,我自昔來未曾對眾說我曾教發大乘心,今者常念望欲與之大乘財寶及一乘樂,但竊思念不彰於言,悔不早覓子教、恨子不早覓我,故名悔恨。
經「自念老朽(至)每憶其子」。
贊曰:下別思念。有二:初念付財,後念己樂。此初也。修行日久道先圓故,名為老朽。福慧無窮,故多財物。雖有菩薩,未化聲聞令繼佛位,故言無子;或子少故亦名無子。一旦終沒示入涅槃,大乘財物悉皆喪失,彼機未熟無所委付權實之法,是以悲深每恒念子。
經「復作是念(至)無復憂慮」。
贊曰:此念己樂。無子付財,所以憂慮;子脫順領,豈不樂哉。「坦」音他但反,安和之義。
經「世尊爾時(至)住立門側」。
贊曰:下第二段子見驚走。有三:初到父門,次明見父,後明却走。此初也。「傭」音餘封反,亦賃也賣也。身心精進以求出要,心如傭賃展轉,非是本心,故求大乘。種姓所排幸至大乘,名遇到父舍。以大乘種子近生遠熟,故幸初逢。於中更值了義大乘,名到父舍。大乘教行能詮於理、能證於果,名之為門。彼時未能專求普習行行證果,但知總相;片聽少教、脩微少因,名為門側。時未全能聽習大教行大乘行,示當亦聽行,故名為立。片時安處,名之為住。又小機未會於大,不名正入其門。微亦信習,故名門側。上來乃以佛法為國,於中一切大乘為城,大乘之中真實了義中道大乘名為父舍。即以教、行名之為門。
經「遙見其父(至)恭敬圍繞」。
贊曰:下明見父。有七。此文有二:一見父安坐,二貴賤承奉。由去大乘不退位遠、去真理遠,義名遙見。佛以四無畏為床,亦四靜慮為床。以無貪、無瞋為寶机,以承戒足,戒學跡故。具戒學者為婆羅門,慧學者為剎利,定學者為居士。又大乘、獨覺、聲聞三乘之眾恭敬圍繞。
經「以真珠瓔珞(至)侍立左右」。
贊曰:此文有二:一嚴飾身體,三念住為珠瓔;二臣佐供衛,妙願及力為吏民,示現調伏煩惱為僮僕,心持四攝為執白拂,體潔除垢故。不離身心,名侍左右。
經「覆以寶帳(至)威德特尊」。
贊曰:此中有三:一莊嚴外物,二出內財產,三結類尊高。四無量為寶帳,七淨為華,總持為幡。五分法身及妙定潤其身心,如香水灑地。教他以七覺,如散眾華。外用萬行以為嚴瑩,如列寶物。上名莊嚴。外施法財名出,身自蘊德名內。取以釋內,內自取故。與以釋外,外與他故。又出內如前,眾生機熟名取,佛應時化名與。上為出內。「有如是等」下結類尊高。「灑」音《切韻》「所綺反,掃也落也」。又所買反,《通俗文》「以水歛塵曰灑」。《玉篇》「汛也,汛音思見反,散也」。此是初現化身淨土勝妙之相,故子見走。未見報身,亦非穢土。
經「窮子見父(至)悔來至此」。
贊曰:此明却走。有三:一悔來,二起念,三疾走。此初也。「見」者比知,非眼見、非智證,以聞思比知也。十力、無畏,名大力勢。或以眼見佛大神通,名見力勢。非己能脩、非己能證,故懷恐怖。此見化身淨土之相。由勸作佛,思不能行,求之當證,名悔來至此。
經「竊作是念(至)強使我作」。
贊曰:此起念也。「王」者法身王。「等」者報身。等是相似義。或王者法之王,王等者如世之王。非我精勤之所能證,名非傭力得物之處。「貧里」者二乘也。「不如往彼勤苦身心縱任有地」,地即依止生長道處。「肆」音息利反,伸也陳也。伸陳役力,得自縱任義。福慧可求,名衣食易得,若久住大乘。佛脫強抑勸我脩作非我所樂,此乃未退大前作此思念。「強」音巨良反,抑也;或其兩反及其亮反。
經「作是念已疾走而去」。
贊曰:此疾走也。自揣不能修行大行,速退大心規求作處,名疾走去。此時猶未住二乘中。
經「時富長者(至)心大歡喜」。
贊曰。自下第三父令急捉。有三:一見喜,二念生,三令捉。此初也。識大乘姓、近生緣熟,故見生喜。
經「即作是念(至)猶故貪惜」。
贊曰:念生也。「而忽自來」,其根熟故。「甚適我願」,順本心故。「我雖年朽」,道成久故。「猶故貪惜」,大悲深故。愛子情戀、大悲深重,故言貪惜。
經「即遣傍人(至)疾走往捉」。
贊曰:令捉。有二:初追、後捉。理本絕言,以言顯之不稱正理。教名傍人,一乘教也。或行可脩名為正主,教且開悟故名傍人。悲心疾起,名為急追。令入大乘順先所習,名曰將還。悲教急化,故言使者疾走往捉。
經「窮子驚愕(至)何為見捉」。
贊曰:自下第四子遂憂惶。有三:一子驚愕,二使逾急,三子悶絕。此初也。心不悕大行,名驚愕。「愕」音五各反,亦驚也。心口不伏、脩行求退,名稱怨大喚。我情不欲大,名不相犯。無端強授我之大乘,名何為見捉。
經「使者執之逾急強牽將還」。
贊曰:此使逾急。悲心擊故教被彌切,抑令修學,名強牽將還。用為今時入大乘之因,所以逼之,非佛于時不知根器而抑將還。
經「于時窮子(至)悶絕躄地」。
贊曰:子悶絕也。情不樂大、無所傷犯,名念無罪。不令我學小、返拘以大乘,名被囚執。菩薩苦行實難可行,過己力分、恐將苦己,名必定死。心彌不樂,名轉惶怖。休心不學退入生死,名悶絕躄地。「地」者,生死處故。「擗」音房益反,撫心也。今既倒地,正應作「躄」。亦有作「僻」,邪僻之義,非此中理。
經「父遙見之(至)莫復與語」。
贊曰。下第五段化以二乘喻。有六:一教發權心,二「窮子歡喜」下彼興小意,三「爾時長者將欲誘引」下令脩脫分,四「爾時窮子先取其價」下子遂依行,五「其父見子愍而怪之」下勸入善根,六「即時長者更與作字」下便成聖位。初文有二:初令放,後使放。令放有二:初標,止被大化教發權心;後釋所由。此初也。子行猶遠,名父遙見,昔者已云遙見父故。且止大教暫示勿被,故言不須。莫抑授大乘令脩大行,名勿強將來。用二乘權巧三歸五戒之教以被其心,如冷水灑面。且令悔滅制伏十纏之惑,暫息八難之苦得生人天。少漸厭苦復本所忻,名得醒悟。停授大乘,莫復與語。「醒」醉除也。此時似醒入聖真悟。
經「所以者何(至)云是我子」。
贊曰:釋令放意。識聲聞性遠生近熟,名知意劣。自德甚大彼怯能成,名為子難。「豪」健也。《淮南子》「智出萬人謂之豪」,亦為「[敖/力]」字。「難」音奴旦反,患也痾也。知有大姓,名審知子。堪當繼位、隱密潛化,名為方便。未告大眾云先我化有大乘因,言是我子。
經「使者語之(至)隨意所趣」。
贊曰:此使放也。大教停被、任學二乘,名隨所趣。
經「窮子歡喜(至)以求衣食」。
贊曰:第二彼興小意。適本機宜,故歡喜。初發小心,故名得未曾有。從生死中發趣二乘菩提之意,名從地起。「往至貧里以求衣食」,二乘功德少故名貧里,規無漏法名求衣食。
經「爾時長者(至)無威德者」。
贊曰:第三段令修脫分,說五停心、念處等故。文有二:初密遣二人,後二人依教。初中有三:一遣二人,二令傳語,三擬問答。此初也。實無二體,設有二乘之教,故言密遣。方便之教但化二乘,故言二人。智慧狹劣,名色憔悴。神通不大,名無威德。或教偏故色悴,理闕故無威。或自德闕而稱悴,他利寡而無威。此皆發小心後、初教行二乘行時。《廣雅》作「憔悴」,《切韻》三蒼作「顦顇」。「愁憂」,患也病也,《玉篇》亦作「悴」,憂也傷也。
經「汝可詣彼(至)將來使作」。
贊曰:令傳語也。教令彼聞,名汝詣彼。方便漸化,故言徐語。二乘學地,名為作處。無漏之法勝過初教人天之善,名倍與直。彼心能遂而修學者,勸來修學,名使作也。
經「若言欲何(至)亦共汝作」。
贊曰:此擬問答。彼設若問修行何法?答言除糞,斷煩惱也。修行大乘如作寶器,學小乘者猶如除糞,不但行能斷惑、教亦助斷。借威勢故,故言供作。
經「時二使人(至)具陳上事」。
贊曰:二人依教也。以教扣機如求窮子,以法稱器令彼聞知,故言得之。述斷煩惱,名陳上事。
經「爾時窮子(至)尋與除糞」。
贊曰:此第四段子遂依行。「先取價」者,初發二乘菩提之心學聞思慧,此真勝德,名為取價。後位方始作五停心、念處觀等,漸折伏煩惱,名尋除糞。「與」者為也。順用佛言,故名尋與。
經「其父見子愍而怪之」。
贊曰:自下第五勸入善根。有三:一心傷,二身近,三共語。此初也。愍無相好、福慧,怪無求大之心。
經「又以他日(至)污穢不淨」。
贊曰:下身近。有二:一見子,二身同。此初也。除糞已上是遠世化,解脫分滿位;見子愍已後是近世化,創教令入四善根位。異前解脫分,名為他日,況此皆是多劫脩行。分位既異,故別說時。知根未熟潛施密化,又不以大乘教被,但以二乘生空教化,故言於窓牖中,不正視故。「牖」者,導也向也。將成道時方向鹿園相見,此乃猶未是今生事,故名遙見。或由彼去聖位尚遠,亦名遙見。未得勝福,故名羸瘦。「羸」弱也。不得勝智,故名憔悴。煩惱名糞土,惡業名塵坌。「坌」音蒲悶反,塵穢也。[土*孛]土曰坌,苦果名污穢,合此三種皆名不淨。
經「即脫瓔珞(至)除糞之器」。
贊曰:此身同也。化身具德,相好圓明、居淨土中,子見驚走;今現穢土、穢垢塵身,化相隱之,如脫瓔珞嚴身之具,亦如神力隱身常光但放一尋。非佛勝身,相好但爾,名脫上服。相同有漏,名著麁弊垢衣。示有煩惱、惡業,如塵坌身。先說權教,名為右手,用之先故。「除糞器」者,二乘因行伏煩惱故,以教詮顯義同手執。佛自示同斷煩惱行,說權教故。
經「狀有所畏(至)得近其子」。
贊曰:下共語。有二:初總與語勸勉,後別與語教示。此初也。示怖眾苦、慈悲接引,如狀有所畏。示現、教導、讚勵、慶慰、勸行精進,名語勤作。此乃世世從佛化時,故得近子。
經「後復告言(至)當加汝價」。
贊曰:下別與語教示。有三:一不令西東,二隨須即與,三假稱父子。此初也。「咄」音當沒反,《說文》「相謂也」,字書「吐也」,今取相謂呼也。勿復退墮却入生死修外道法,名勿餘去。「加汝價」者,與汝脩慧四善根故,加於前位聞、思慧故。
經「諸有所須(至)好自安意」。
贊曰:此隨須即與。瓫器謂禪定,米麵謂解脫、勝處、四無量等因定所有諸功德也。此位亦學,分脩習故。鹽醋謂生空本、後有漏二智,猶如鹽梅調和諸味;此智亦爾,調功德故。決意忻趣,勿生疑難。「老弊使人」者,二乘之五通、四種神足作用弱故,立老弊名。以與汝等,汝可勤學以自安意,此說利根超得果者。次第得果者,瓫器謂初未至定,米、麵謂四諦、五根、五力等觀,鹽醋謂生空無我等行相。老弊使人四神足等,曾解脫分位所脩之法。
經「我如汝父(至)如所生子」。
贊曰:假稱父子也。初標、後釋。我道滿名老,汝道軟如少。父子之情既切,眷念之意逾深。既以如父子之言,亦何憂於困乏,亦不自輕己。專求出要名無欺,身常精進名無怠,心無煩惱瞋恨語無怨惡之言,此即折伏三業惡也。汝已能為方便諦觀折伏煩惱,名都不見汝有如此惡。如餘外道家脩行之作人,亦都不見汝有諸惡。如我佛家初心凡夫之作人有所欺怠者,自今已後汝既近聖,如諸聖人我所生子亦無有異。未得見諦仍非真子,且名如子。
經「即時長者(至)名之為兒」。
贊曰:自下第六便成聖位。有三:一初入聖,二住修道,三成無學。此初也。住凡位如假兒仍非是兒,入聖已是真兒方號為兒。故便作字,轉親近故。此住初果。
經「爾時窮子(至)常令除糞」。
贊曰:住修道也。此明金剛道前,雖得入聖欣於此遇,自知不及諸菩薩故,尚自謂是客作賤人。於二十餘年,喻二乘位。一一皆具無漏十法行、十業道故,常令除糞恒斷煩惱。或二十年者,加行、無間二位之中伏斷除惑。或住修道,斷上下界諸俱生惑,五下分結、五上分結二類斷故。或無間解脫道,斷種、麁重二位別故。
經「過是已後(至)猶在本處」。
贊曰。此明金剛道後。成無學已得親近佛,識達生空同得解脫,名相體信。入學佛法出利群生,無怖無染,名無障難。又心相體信,入、出二利亦無疑難。尚住二乘生空之理,不悕大果,名止本處。「是本所求」,所學處故。
經「世尊爾時(至)當體此意」。
贊曰:下第六大段示大不悕喻。有二:初明示大,後明不悕。初文復二:初標、後釋。此初復二:初知時,後正告。「有疾」者,十二年後眾生煩惱展轉增多,眾生病故佛亦有疾。此於法華會前,知入涅槃時近,所應度者皆將度訖,名知死不久。菩薩、如來有為無為一切功德,名倉庫盈溢。「溢」滿也。其中大乘許多、二乘許少,如來許多、菩薩許少,無為許多、有為許少。「所應取者」自利萬德,「所應與者」利他萬德。「汝應諳識」悉應知之。述自先心當體此意,即令諳識大乘義旨、二利萬德。此乃為說大般若等,令其識達大乘道理,而未付之教發大心,故奄含言當體此意。
經「所以者何(至)無令漏失」。
贊曰:此釋示大。如世父子身雖有異心事不殊,佛與二乘為不異者:一解脫等,二生空真如等,三意樂等,佛得眾生平等意故。宜加用心求解大法,無令漏失勿忘不學。
經「爾時窮子(至)一飡之意」。
贊曰:下明不悕。有二:初領而不悕,後猶住本處。此初也。須菩提等法華會前領解空義、守護大乘,不愚於法知大乘理,然無一念發大乘心,無悕佛果大乘法食一飡之意。故前說言「不生一念好樂之心」。「悕」音虛機反,亦應作「希」,希願也。
經「然其所止(至)亦未能捨」。
贊曰:此猶住本位。「然其所止」,猶住二乘,二乘劣心亦未能捨。
經「復經少時(至)自鄙先心」。
贊曰:下第二大段,喻今獲得。有二:初父付,後子獲,「世尊是時窮子」下是。父付又二:一知時到,二集眾付。此初也。「經少時」者,般若會後、法華會中少長進故,名為漸已。以解二空其意弘遠,名為通泰。「通」者開達,「泰」者安泰。「成就大志」者,昔發大心近生遠熟故。「自鄙先心」者,悔昔住小也。「鄙」者輕嫌,輕嫌先時脩小乘心。故鶖子先言「我等同入法性。云何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是我等咎非世尊也。每自剋責。」正與此同。
經「臨欲終時(至)皆悉已集」。
贊曰:下集眾付。有二:一命集,二正告。此初也。今法華會去涅槃時纔有五年,名將臨命終。昔退大聲聞之子,會菩薩之親族。國王等四,喻四眾也,或如自名即實彼類。
經「即自宣言(至)我之所生」。
贊曰:下正告。有二:初牒昔,後告今,「忽於此間」下是。牒昔有三;初牒最初發心,次牒退流生死,後牒權中餘四久事。謂中途遇佛不肯脩大,化以二乘示大不悕,此即初也。二乘作佛其事極難,故自宣之不遣餘說。最初我為十六王子時,教之發大心,彼之善根我口所生,從佛法音而得生故。從佛法所生,爾乃是真生故。
經「於某城中(至)五十餘年」。
贊曰:牒退流生死也。「某城」者大乘也。最初一逢已教發趣大乘之心,若定性大乘及上品發心未必退沒,今說不定姓及下品發心故。彼已復經退流生死,故名某城。捨吾逃走。「伶」音郎丁反,與「零」同。《切韻》「伶者樂人」,非此所明。「俜」音匹丁反,三蒼云「伶俜猶聯翩也」。亦孤獨貌,《切韻》「若行不正作竛竮」。「竛」音郎丁反,「竮」音普丁反,亦作彾[彳*甹]。又行不正作跉[跳-兆+丁]。跉[跳-兆+丁]即令[打-丁+聖]音。今多作「跉跰」,不知所說。有解云,跉跰,足履危險之貌。亦有本作「跉俜」字,此是孤單之狀。或躡五趣危險辛苦,或孤單辛苦馳流五趣,捨佛等父母,故名曰孤單。義雖可然,不知何據。其「跰」音亦補諍反,與「迸」同。跉不正,迸散也,亦非此義。此中意言,捨父母走,常有不安,失侶孤危,行不能正,怖懼辛苦。
經「其本字某(至)懷憂推覓」。
贊曰:此牒權中餘四久事。中途既遇我,我極諳委,世世從我所教化故。由此諳憶自他兩名。「昔住本城」者,中途逢時還教大乘。故舍利弗脩行經六十劫方退就小,中間許時逢教大乘,故我住本城。「懷憂推覓」者,慈悲深故如似懷憂。見不肯脩大乘,方便化以二乘;彼雖得果,慈悲深故復示其大,而彼不悕。如是種種名為推覓。
經「忽於此間(至)是子所知」。
贊曰:此告今也。《佛地論》說:「法華會上不定種姓根機成熟,應捨分段受變易身,迴心向大。」故言於此會遇得之,感應相符故。昔曾化以大乘,故言實是我子等。我之菩提、涅槃財物,子所應得、是子所有,先所利他之出、自利之內功德。是子所知。我今皆付。
經「世尊是時(至)自然而至」。
贊曰:此子獲也。識自先來無心規佛,何期根熟,任運聞經當得作佛,名本無心有所悕求,佛果實藏自然而得。
經「世尊大富長者(至)我等為子」。
贊曰:下第三段合領。有二:初合昔不悕,後合今獲得,「今我等方知世尊於佛智慧」下是。初文有五:第一合初發心,二「世尊我等以三苦故」下合退流生死,三「迷惑無知」下合不肯修大,四「今日世尊令我思惟」下合化以二乘,五「然世尊先知我等」下合示大不悕。不合第三中還見佛。中間逢佛亦是佛子,初逢亦子,故略不說。前喻具陳世世從化,前已有故。此初文也。子義如前。初教發心實住凡位,故言似子,似聖真子。或此總相,說諸二乘似菩薩子。佛常說二乘亦是佛子,故鶖子前言「今聞法華方知真佛子」。
經「世尊(至)受諸熱惱」。
贊曰:二合退流生死。三苦者:一苦苦,二壞苦,三行苦。謂苦受自相,及順苦受若根、若境并相應法。五蘊一分是苦苦性,乖緣逼迫名之為苦。此苦即苦,故名苦苦。即八苦中前之五苦皆名苦苦。樂受自相及順樂受若根、若境并相應法,於孌壞位能生憂惱,故名壞苦。又由愛故令心孌壞,亦名壞苦。五蘊一分是壞苦性,即八苦中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皆是壞苦。捨受自相,及順捨受若根、若境并相應法,或於一時由前二苦麁重所隨,不離前二,無常易脫所隨逐故,名為行苦。不唯捨受獨名行苦,有漏五蘊全是行苦,即八苦中略攝一切五取蘊苦皆是行苦。如《唯識》第八緣生之中。諸文不同,由退流故受此生死。或此不說昔日退流,但總相言三苦逼迫受諸熱惱。
經「迷惑無知樂著小法」。
贊曰:三合不肯修大。愚癡名迷,猶豫名惑。樂小法故不肯修大。
經「今日世尊(至)一日之價」。
贊曰:四合化以二乘。有二:初依佛語得之不多,後敘小情遂以為足。此初也。「思惟」者,思修諦觀。「蠲」亦除也。蠲除戲糞斷煩惱障,勤加精進多劫專心,得至涅槃。「一日價」者,所獲不多。大涅槃體三大劫得,名無數價;今六十劫即得解脫,豈非涅槃一日之價。又大涅槃三事圓滿,名無數價。今乃唯得解脫,不得大慧法身;解脫之中唯得惑障解脫,不得智障解脫;唯得離分段生死解脫,非得離所知障及變易解脫,豈非涅槃一日之價。涅槃之體即解脫故。
經「既得此已(至)所得弘多」。
贊曰。此敘小情遂以為足,窮賤心故。
經「然世尊(至)寶藏之分」。
贊曰:自下第五示大不悕。有三:初知我樂小,佛不說我得,故不悕。二自得涅槃,謂已滿足,故不悕。三但為菩薩說,不正為我說,故不悕。此初也。「著弊欲」者,樂惡悕求小乘也。佛知樂小,觀根未熟遂放捨我,不分明為我說我亦有佛分,故我不悕。佛無不擇捨,故擇而捨我。
經「世尊(至)無有志求」。
贊曰:自得涅槃謂已滿足,故不悕也。「以方便力說如來智慧」者,初說方便權教,意顯真實一乘佛之智慧。由我已得涅槃價故,所以自謂滿足已為大得,不知實事佛之智慧,所以不悕。
經「我等又因(至)無有志願」。
贊曰:但為菩薩說,不正為我說,故不悕。有二:初標、後釋。此標也。此說般若因佛智慧加持力故,隨我等輩為菩薩說,不正為我說,我等於此故不志願。故《瑜伽》云「唯為發趣求大乘者說諸法空」,正同於此。
經「所以者何(至)真是佛子」。
贊曰:釋第三不悕。知我樂小,以方便力分明為我正說二乘之法,不正分明為我等輩說,亦應宜聞甚深般若。佛但奄含總相,隨我宣說般若等經,我等不知身有佛分、有佛種故真是佛子修學般若。由此愚故,所以不悕大乘法也。
經「今我等方知(至)說大乘法」。
贊曰:下合今獲得。有三:初知佛不慳大乘故得,次知佛唯以大乘化故得,後結領今得。此初文也。初標、後釋。文意可知。領〈方便品〉云「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誑,亦無貪嫉意,斷諸法中惡」故。今知佛不慳,但我自樂小,不能學大乘。若有樂大乘心,佛則為我說,以不慳故。「悋」音力進反,鄙悋也。若惜作悋,惜已悋,故作鄙悋。
經「今此經中(至)大乘教化」。
贊曰:此知佛唯以大乘化故得。今此經中唯說一乘,故知但以一乘為宗,不說一身以為宗也。昔時毀呰聲聞,但為化菩薩,令學一乘故。佛意既然,故我今得,即領前言「如是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今此本言「說於大乘」,今此經中。亦有本言「說大乘法」,於此經中義勢相似。
經「是故我等(至)皆已得之」。
贊曰:此結領今得。「佛子得」者,菩薩所得一乘因果。我今聞經發心求趣,如彼所得皆已得之,決定得故名皆已得。菩薩昔時初發心位,如我今日,彼既究竟得,故我亦然,名皆已得,理無異故。
法華經玄贊卷第六(末)
保安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書寫了,法隆寺僧覺印之。
同年十二月六日以興福寺圓如房之本移點已了。本者皆點本也,以朱書之也,為令法久住、往生極樂。僧覺印為之。
大治六年辛亥正月二十九日丁卯申時奉傳授善明房得業已了。
攝釋等皆見之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