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县人民政府为完成土改发展生产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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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县人民政府布告
1950年12月

查几千年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造成了我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落后,以致使国家不能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本县特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之土地改革法,已经全面的开始土地改革工作。为保障土改任务的顺利完成,县人民法院已奉令成立,专门处理有关土地改革工作的案件。望我广大人民应巩固地团结起来,组成农村中反封建的统一战线,群策群力,为今冬完成土改发展生产而努力。凡地主阶级应凛遵我中央人民政府土改法,向农民低头悔过,交出土地及其他应没收之财产,并从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如有执迷不悟的顽劣地主,胆敢造谣惑众,隐瞒土地,分散财产,破坏农具等企图反抗者,仰我各级政府,各级农民协会,各界人民,向我人民法院控诉。我人民法院定按华东军政委员会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依法严加惩处,决不宽贷。

此布

代理县长 陈宗元

公历一九五〇年十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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