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管理局、中国共产党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党组关于广播工作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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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播管理局、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党组关于广播工作的初步意见
1963年1月18日
发布机关:安徽省宣传文教会议秘书处

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强调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要求各行各业把自己的工作坚决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因此,广播部门应把加强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作为长期的重要任务。我省广播网在农村中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影响,已经成为各级党委进行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目前必须进一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把这个有用的宣传工具充分运用起来。

第一,要搞好广播网的调整工作,积极巩固提高县(市)广播站。

国务院在批转“广播事业局关于广播事业的调整方针和精简工作的报告”中指出:“有线广播在农村是一个有用的宣传工具,凡是办得好的都受农民喜爱,因为它对生产和生活都有好处。”因此,我们过去提出的对全省县(市)广播站提出了“保留;改转播站;停办”三种处理意见,不符合加强宣传战线的精神,已经有不少县提出了意见,因此,我们重申以下意见:凡有条件的广播站,县、市委又主张继续办广播站的,就应当办下去,并努力办好;凡能经常广播,但目前自办政治节目有困难的,可以转播为主,暂不自办政治节目,但应努力创造条件,争取自办节目,它的名称,仍可叫广播站;个别县电源很差,广播站确实不能经常广播,如何处理,是否继续办,或采取其他措施,可由各县、市党委自行决定。

为了巩固、提高县(市)广播站,必须很好地解决以下问题:

(一)请地、市、县委加强对广播工作的领导,以提高广播质量,更好地为农业服务。要求县(市)委吸收广播站负责人参加必要的会议,发给必要的文件,定期向他们传达党委的工作意图,定期检查他们的工作,审查和批准广播站的宣传工作计划和重要稿件,以保证广播宣传符合党的政策与要求。

(二)要妥善地解决广播站的体制、编制和人员问题。国务院关于农村广播网管理机构和领导关系的通知规定:“县广播站为县人民委员会的直属单位”,广播站作为管理机构,可以占用行政编制,负责全县广播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收听工具的普及工作与广播修理服务的管理工作。同时,省委在1958年批转省台党组的报告中也明确规定:“广播站是党委的一个宣传事业机构,”因此,它也可列入事业编制,在事业费中开支。关于广播站的编制人数,应按省人委的指示:“本着精简精神和实际需要确定配备。”我们意见,自办政治节目的广播站,一般的应配六人;暂不自办政治节目的站,应少配一、二人。广播站的领导人员、技术人员、编播人员应尽量稳定下来,向专业发展,这是不断提高广播工作质量的必要措施。个别不称职的人员应予调整。

(三)要妥善地解决广播站的经费问题。省人民委员会1月6日财郑字第0015号批复省广播局的请示报告中规定:“关于广播站的经费来源问题,应该挖掘潜力,开展修理服务工作,增加收入,紧缩开支,实行经费自给。如果在1963年内完全自给确实有困难,其不足部分,应在广播网经费中给予补助,如再不足,仍按照省人委1962年1月31日办字0031号文件规定:在县、市各项自筹经费与附加收入中解决。”省里今年没有广播网经费预算,因此,广播站经费不足部分,应由县、市在自筹与附加收入中,妥善地给予解决。

第二,关于公社广播站,按照“60条”修正草案规定的公社的任务,在公社规模已经调整的情况下,根据勤俭办社的精神,公社目前不设广播站是适宜的,因此,公社广播站原则上应该停办。其机器设备可由公社保存,也可交县、市广播站代为保管。但个别社站,县里认为有必要,可保留下来作为县的放大站。

第三,有线广播站的喇叭和线路,要分别不同情况,积极巩固提高,并适当地调整、充实。要求逐区逐社进行整顿,争取两、三年内,使现有十几万只喇叭和线路,真正作到条条线路通,个个喇叭响。要认真解决有线广播的维护管理问题,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公社以下的广播网,应由公社负责管理和维护,并要教育群众和广播用户爱护喇叭和线路。县(市)广播站在技术上应该加强指导。现有喇叭安装地点不适合群众收听的,应进行调整,以便于群众收听,更好发挥它的作用。同时,各地广播站还应看到:随着农村经济日渐好转和广播质量的提高,不少地方已经出现群众要求安喇叭的现象,我们应该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在群众自愿购买的基础上,向农户发展一些喇叭,满足群众要求。

第四,要进一步普及无线电收听工具。除了要修好、管好已有的收音机,使其更好发挥作用外,还要积极发展简易的收音机,以满足个体用户日益增长的需要。我们计划1963年内发展简易收音机1至3万架。特别是带一、二只半导体的简易收音机,一架只要二、三十元,不用电或用电很少,制作简单,能带喇叭,易于普及,各地广播站应从各方面努力工作,促进它的发展。

第五,要大力加强农村广播修理服务工作。修理服务工作是广播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广播收听网巩固、发展的重要环节,凡是有条件的县、市,都应该把广播服务部建立与健全起来。广播服务部应该由广播站领导,实行企业化经营。

第六,加强对敌斗争。要求县、市党委宣传部门和我们一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收听敌台广播。近来,敌人利用广播,加强了对我们的反动宣传,我们必须加强这方面的政治斗争:

(一)请县、市党委宣传部利用各种形式,教育群众(特别是在党内团内)不听敌台广播,使群众认识到听敌台广播的害处,自觉地不收听。

(二)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内,我们计划和各市委宣传部共同建起合肥、蚌埠、芜湖、安庆、淮南的干扰台,加强对敌台广播的干扰,使我省几个主要市区在中波波段上收不到美蒋电台广播。今年内拟首先建起合肥干扰台。

(三)加强广播电台、广播站的管理。今后新建广播电台,必须经过省广播局审查,报广播事业局和省委批准。广播电台(站)必须杜绝误转敌台广播节目。

第七,我们竭诚地希望地、市、县委宣传部对省台工作给予指导,帮助省台改进工作,提高宣质量:

(一)要求同志们经常收听和关心省台广播,及时地指出节目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上的缺点,提出建议,帮助我们办好节目。我们有关宣传报导工作的意见和“每周广播”,也准备赠发各级党委宣传部,以便大家了解省台广播。

(二)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的通讯干事,经常支持广播工作。凡是向报社发的稿件,都给省台一份。并接受省台委托组织专稿的任务,协助省台记者完成任务。

(三)要求各县(市)委宣传部经常督促广播站完成向省台发稿(每月三至五篇)反映情况(每月一次)的任务。并指导他们为省台推荐二至三名农业战线上的通讯员。

(四)要求文教部门更好地支持省台办好文艺节目。凡是当地有新节目上演,或者有会演等重大的文艺活动,都能及时告诉省台,并协助我们采录文艺节目。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省委宣传部和大会讨论批评、指正。

安徽省宣传文教会议秘书处

一九六三年元月十八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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