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四品女樂判〈乙有女樂一部,御史按之,雲有任四品清官,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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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四品女樂判〈乙有女樂一部,御史按之,雲有任四品清官,仰處分。〉
作者:李仲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58

樂雲鐘鼓,詩美琴瑟。貴以平心,非徒娛耳。惟茲四品,諧此入音。苟嘉樂之可觀,在官班而有節。況昇平之代,朝野多歡,《簫韶》之陳,獸猶來格;家室之際,女也何妨?未乖至理之宜,何速憲司之按?此而獲過,豈曰知音?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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