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求鄰壁光判郗珍性好讀書,家貧,鄰家富,迺穿鄰壁取燭光。鄰告為盜。
外观
郗珍黃冠野客,白屋寒生,仰桂林之一枝,猶思對策;掩蓬門之三徑,無忘偷光。但學以資身,行不窬短,因人之利,尚或不為,竊鄰之光,何居而可?必欲三餘不棄,百遍無疲,原憲弊衣杖藜而非病,顏回陋巷飲水而多歡。既知讀書,應聞對馬,與其鑿壁,何如聚螢?若觀過知仁,推情蔽獄,朿縕之婦,尚未過於黃沙;懸梁之夫,庶獲哀於丹筆。違禮入律,理或難容,居法徇私,斯焉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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